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3日讯外汇局网站近日披露的泰汇检罚〔2021〕3号显示,泰州钟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构造交易背景非法结汇。外汇局泰州市中心支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对该公司罚款人民币391.6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
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
非法结汇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对非法结汇资金予以回兑,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以下为处罚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