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华泰—携程金融拿去花第一期资产支持专
项计划 5 号”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 2020
年 1 月 10 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华泰—携程金融拿去花第一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5 号”(以下简称“携程 5 号”)提供转让服务。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 A 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
与“携程 5 号”的转让业务。
二、 “携程 5 号”设立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 18 日。优先级资产
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携程 5A”,证券代码为“138272”,到期日为
2021 年 12 月 6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循环期按月付息;摊还期按月
付息,过手还本。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携程 5B”,
证券代码为“138273”,到期日为 2021 年 12 月 6 日,还本付息方式
为循环期按月付息;摊还期按月付息,劣后于优先 A 档过手还本;
证券简称“携程 5C”,证券代码为“138274”,到期日为 2021 年 12 月 6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循环期不分配;摊还期按月付息,在优先 A
档和优先 B 档本息支付完毕后按月过手还本。
三、“携程 5A”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携程 5B”
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携程 5C”的单笔成交申报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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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数量为 10000 份。
四、 对首次参加“携程 5 号”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
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
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携程 5 号”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
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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