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升股份(430213)3月6日公告,公司于2018年3月6日收到许金龙、李柏衡、谢东波接到《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决》。
内容显示,因违反台湾证券交易法等案件,许金龙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科罚金;李柏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4个月;谢东波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4年。此判决非终审判决,当事人有上诉权利,并可能影响最终判决结果,故本案尚未定案。
据了解,乐升股份的实控人许金龙原为公司在台湾的母公司台湾乐升之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李柏衡、谢东波则原为台湾乐升的高级管理人员。
目前,李柏衡、谢东波均未被关押,不影响履行董事职责和参与公司经营;许金龙暂被关押,其已在申请终审判决做出前能够暂时解除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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