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2月13日讯
证券时报新三板论坛讯,2月13日,繁兴科技(834354)公告称,公司日前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审计机构的议案,也未通过核销613万元应收账款的议案。
据了解,这些应收账款期已超过5年,确定无法收回,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同时需核销。
公司方面表示,未通过审议是为了与公司申请挂牌至今的会计政策保持一致,也需要更多的时间与原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确认可能存在的相关会计处理问题。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