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4日,证监会召开例行发布会,以下为主要内容:
1、证监会:部分上市公司会计确认、财务内控信息披露不规范
证监会发布《2016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2016年共3050家中,除*ST烯碳外,其余公司均按时公布了年报。有部分公司存在会计确认、财务内控信息披露不规范等的问题。
高莉介绍,部分上市公司在执行会计准则、内部控制规范及财务信息披露等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执行会计资产分类不正确,资产减值计提不充分,收入确认不符合规定,递延所得税执行不到位。少数公司财报还存在文字表述,标志列示等简单错误。内控缺陷不充分等。
高莉表示,针对存在的会计准则、内部规范以及信息披露的问题,证监会未来将发布规范报告提出监管要求。
2、证监会对8宗案件做出行政处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14日表示,证监会对8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包括了2宗信披违法违规案,1宗信披违法违规及限制期内交易股票案,3宗内幕交易案,1宗短线交易案,1宗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案。涉及上市公司博元投资、太化股份、安利股份等。
高莉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法律法规,破坏了市场秩序,必须坚决予以打击。证监会将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的监管原则,坚决打击证券期货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有效防范市场风险。
3、证监会查处13年前旧案证券从业者违法炒股被罚没1.4亿
证监会今日通报的1宗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案中,林庆义曾于2001年至2009年在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担任证券从业人员。2004年7月至2009年6月期间,林庆义操作朋友姜某账户进行证券交易,期间累计交易股票154只,违规买卖股票的累计金额高达102.42亿元,共获利7065.34万元。
林庆义被证监会处以“没一罚一”的行政处罚,处罚金额高达1.41亿元。
4、因内幕交易苏州高新董事等人遭证监会行政处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14日表示,因内幕交易苏州高新股票,原苏州市高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副局长兼国资办主任、苏州高新董事、副总经理刘敏,兴业银行苏州高新区支行行长朱雪冬等人遭到证监会行政处罚。
证监会决定没收刘敏、刘英违法所得29万元,并处以87万元罚款;没收刘敏、张永宁违法所得78.4万元,并处以235.4万元罚款;对朱雪冬处以30万元罚款。
(以上内容根据现场速记整理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