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兴资源(600193)五年前收购桑日金冠70%股权存在信息披露违规,直到2015年才收到证监会的正式处罚。因为时间久远,诉讼过程中法院对索赔时间段有最新的认定方法,导致很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并不知情。目前距离诉讼时效到期还剩下两个月,起诉的投资者仅有49人,大批投资者将错过获得赔偿的机会。
部分案件已经和解
创兴资源案根据管辖法院的认定,索赔时间在2016年做过调整,但大部分投资者并不知道此事。法院最终认定,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日期为揭露日。根据公司在5月份发的涉诉情况公告显示,参与起诉的投资者仅有49人。
公告显示,公司共收到49起此类诉讼案件,诉讼请求赔偿金额共计约4527.66万元。其中8起案件已判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原告请求,涉及金额共计约1874.57万元,部分原告在一审判决后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8起案件原告撤诉,涉及的金额共计约114.43万元;3起案件已开庭审理、未判决,涉及的金额共计约231.69万元;30起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涉及的金额共计约2306.96万元。
一位了解创兴资源案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败诉的案件是前期起诉的投资者买入的时间段不符合条件;撤诉的案件大部分是和公司达成了和解协议,而且已经拿到赔款了。剩余的案件可能要拖一段时间,大概要到诉讼时效期过了之后才会有结果。
诉讼时效仅剩两月
证监会于2015年8月18日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自此投资者获得了两年时间,可以向公司起诉要求赔偿。该案诉讼时效将在今年8月17日到期,一旦过了诉讼时效,则意味着投资者丧失胜诉权。
在一审和二审中,法院已经认定了创兴资源存在虚假陈述的行为,并进一步认定创兴资源实施的虚假陈述行为属重大遗漏的行为,法院明确,创兴资源作为上市公司,如因其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了投资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资料显示,2015年半年报时,创兴资源的股东人数超过5.5万户,根据股价走势,符合索赔条件的股民不在少数。因该案索赔时间段做过调整,绝大部分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符合索赔条件。
(原标题:创兴资源诉讼时效仅剩两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