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因休假未及时了解“减持新规” 清水源董秘违规减持5万股
中国证券报记者 蒋洁琼
清水源6月1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朱晓军在未预先披露的情况下,于6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票5万股,成交均价18.44元/股,成交金额92.20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5月27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
根据公告,上述交易系朱晓军因个人原因正在休假,未能及时充分解读上述“减持新规”。加之当时急需资金,导致违反规定。截至目前,朱晓军尚持股107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