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5月23日讯 5月22日泰鹏环保发布公告称,因未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以及定期组织演练,公司被肥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肥城安监局”)给予警告并罚款2万元,公司董事长刘建被罚款3000元。
公告显示,2017年4月19日,山东省异地执法检查第九检查组第三检查小组在对泰鹏环保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无班组隐患排查);未按规定定期组织演练(2016年7月、10月未按计划进行演练)。
根据相关规定,肥城安监局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罚款2万元,公司董事长刘建被罚款3000元。泰鹏环保表示该行政处罚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并已上交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