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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灵:完善退市等交易制度将在证券法二审稿中体现

加入日期:2017-3-9 17:34:34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9日下午召开记者见面会。

  她说,证券法修订草案一审稿对于基本交易制度、多层次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等方面有了较多的表述、更多的进步,这些内容也将在二审稿中体现。

  其一,完善基本交易制度,包括完善证券的交易、结算、退市等制度;其二,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留下制度空间,为企业更方便地进行股本融资提供渠道;其三,更好地进行投资者保护,对于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增强,投资者利益损失补偿、法律救济渠道、行政救济渠道等内容增加;其四,进一步明确市场规则。资本市场最核心的就是信息真实、全面地披露,对于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市场操纵等加大打击力度,加强监管当局的稽查手段,严肃市场纪律。(中国证券网)

  【高层发声】证监会副主席姜洋:正研究完善退市政策

  3月7日,证监会副主席姜洋在全国政协经济组驻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证监会正在研究完善退市政策,今年对退市工作提了一些要求:一是加强信息披露,防止财务造假;二是要求中介机构履行好“看门人”的责任;三是修改完善退市标准,正在积极做这方面的工作;四是加强交易所一线监管,真正负起责任,依法依规,该退市就退市。

  姜洋还表示,证监会将配合人大法工委做好证券法的修订工作。同时,对“忽悠式”重组继续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

  据统计,截至目前,深沪两市共有3000多家上市公司,但退市案例仅有51个。因此,一批应退而未退的上市公司长年徘徊于市场边缘,ST族(包括*ST和ST)由此膨胀。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垃圾股死不退市”的根本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上市难”导致“退市更难”;二是地方保护、本位主义。这导致退市制度形同虚设,垃圾股死不退市,炒壳重组游戏愈演愈烈,进而严重扭曲了股价信号及股市资源配置功能。

  “不死鸟”是投资者和媒体对一些连年亏损却还一直赖在市场的上市公司的谴责。与此对应的是,A股市场各种神奇“保壳”套路如鱼得水,比如出售资产过年关、获得政府补贴、冲回已计提的坏账或减值损失等。

  【专家观点】郭施亮:退市说了这么多年 为何还没有实质性效果呢?

  近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姜洋表示,正在积极修改完善退市标准。自今年以来,实行的具体举措,就包括了加强信息披露、修改完善退市标准、加强交易所一线监管等。“退市”一词,又一次引起了市场的广泛热议。

  在中国证券市场里,上市公司退市为何就这么难呢?或许,这是不少投资者的内心想法。

  “上市难,退市更难”这是中国股市多年来的真实写照。时至目前,中国股市上市公司总数已经超过3000家。与此同时,纵观历史的数据情况,中国股市突破2000家上市公司的用时比突破1000家上市公司的用时差别不大,而突破3000家上市公司比突破2000家上市公司的用时更为短暂。由此可见,随着股市扩容的持续加快,中国股市的新股发行速度也明显提速,而股市总市值的大幅飙升,也基本上依赖于股市扩容的大幅提速,而多年来股市给予投资者实实在在的市值增长红利却并不明显。

  一边是股市扩容速度的持续加快,上市公司总数的屡创新高;另一边则是股市退市率持续低迷,甚至处于多年来未见退市股的状况。由此可见,在中国证券市场里,除了借壳并购等形式外,真正因财务指标等因素而触及退市的上市公司,却并不多见。

  自2001年以来,从PT水仙的退市,到近年来*ST长油、*ST国恒以及*ST博元等股票的退市,实际上市场中真正实现退市的股票也寥寥无几。至于开市多年的创业板市场,则其多年来也仅有欣泰电气因欺诈发行而遭到强制退市的处理,整体退市情况令人堪忧。

  就目前的状况分析,中国股市上市艰难,但一旦实现发行上市,则往往意味着上市公司大股东身价飙升,股票市值大大提升。然而,对于不少上市公司而言,只要完成上市的任务,尽管期间公司盈利状况不佳,甚至出现连续亏损的情况,也可以借助各种手段完成保壳的过程。更有甚者,还利用自身当地的独特壳资源优势,而受到特殊照顾,并最终实现了多轮“乌鸦变凤凰”的神话。

  很显然,多年来不少上市公司充分利用了退市规则的漏洞,试图回避退市的风险。与此同时,因上市公司壳价值的大幅提升,且IPO堰塞湖问题迟迟未能够得到本质上的解决,因此也促使尚未完成上市的企业,纷纷采取借壳上市乃至变相上市的策略,最终也强化了股市不死鸟的格局。

  由此一来,反映到市场上,即体现出“上市艰难,退市更难”的局面。然而,当企业不幸退市,则其重新申请上市的难度将会倍数式增加。

  其中,如果按照最新版的退市条件,退市后的企业要实现重新上市的目标,则需要满足“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等。

  由此可见,一旦上市公司得以退市,重新申请上市的可能性就微乎其微了。至于部分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行为而遭到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则其重新申请上市的可能性也就更低,甚至不存在重新上市的可能。

  16年来,中国股市累计退市的上市公司总数不足百家,但同期完成上市的企业家数却倍数式增长,这明显加剧了市场资金的分流压力。可想而知,面对上市公司总数量超过3000家规模的股票市场,仅有的存量资金,根本无法支撑起市场的长期走强,而受此影响,市场也仅能够实现局部性的投资机会,而齐涨齐跌的可能性也就大大降低了。

  时下,中国股市的波动率极低,且市场仍以存量资金作为主导,单方面加快IPO的发行,其最终结果还是会导致股市持续僵局,赚钱效率持续降低的状态。

  由此一来,在股市大扩容的背景下,股市退市力度需要从本质上加强,而退市标准、配套举措等也需要加快完善,提升市场的退市率水平,要该退市的上市公司就应该果断清理,让市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优胜劣汰功能。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市场强化退市的过程中,仍需要进一步加快股民的索赔效率,完善民事赔偿机制等举措。与此同时,更需要对相关的中介机构以及相关的利益者采取严监管的手段,进一步提升市场违法违规的成本,不能够让投资者成为上市公司退市的牺牲品,要为他们的切身利益创造出有利的保障条件。由此一来,在股市强化退市力度,提升整体退市率的同时,也能够起到保护投资者、活跃市场的功效,这利于中国股市长远性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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