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批准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在《总体规划》确定的639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2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25平方公里以内。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