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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刘沧龙后泰合集团首次释疑:为促使完成股权交易

加入日期:2017-10-31 9:31:13

  顶尖财经网(www.58188.com)2017-10-31 9:31:13讯:

  起诉刘沧龙后泰合集团首次释疑:目的是促使完成股权交易

  赵毅波

  新京报快讯(记者 赵毅波)在起诉四川巨商刘沧龙、并要求支付违约金 3.7 亿元之后,意图从刘沧龙手中接盘宏达股份的泰合集团首次发声释疑,称其“最终目的在于促使完成本次股权交易 ”。

  在宏达股份10月30日晚公布的对交易所问询函中,泰合集团表示,刘沧龙在与我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后,立即将其股权质押给了安信信托,严重违背了交易双方的合作目的,已构成违约,我司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以及 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受让股权之目的,对刘沧龙持有宏达集团和宏达实业的 股权采取了司法冻结措施,其最终目的在于促使完成本次股权交易。

  此前在10月25日,宏达股份公告称,泰合集团已就股权转让纠纷向四川省高院对刘沧龙提起诉讼,判令被告刘沧龙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的各项义务,并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3.7 亿元人民币。

  刘沧龙的退出计划始自今年9月。据宏达股份公告,泰合集团拟共斥43亿元实现对宏达股份控股。

  然而几乎同时,因宏达实业、宏达集团未及时就控股权变更事宜通知安信信托安信信托向上海高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措施,诉讼标的金额达10亿元。其后,宏达集团、刘沧龙持有的宏达实业合计82%的股权被司法冻结,导致无法过户,且相关事项尚需获得有关部门的行政许可,刘沧龙与泰合集团之间的股权转让事项无法继续推进。

  9月18日,宏达股份收到上交所问询函。上交所对宏达股份称,请公司向股东核实并补充披露刘沧龙及宏达集团、宏达实业与安信信托的经济纠纷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司法冻结是否对本次 股权转让事项构成实质障碍。

  对此,宏达股份10月30日晚披露了回复公告。宏达实业在其中称,经询问相关方,泰合集团正在和主债权人安信信托就相关债 权债务进行商谈,以确定具体还款金额、还款时间安排。

  泰合集团也表示,根据相关协议约定本次股权收购系承债式收购,在交易双方 完成全部股权转让,并泰合集团成为实际控制人后我司将承担相关债务义务。上 海高院司法冻结的目的为保障安信信托债权实现,我司之目的是根据转让协议获 得股权,现我司正在与相关方协商解决债务偿还方案。

  据官网介绍,宏达股份创建于1979年,1994年改制为股份制企业,2001年上市,现已发展成为一家集冶金、矿山、化工行业于一体的上市公司。截至2016年底,在职员工9213余人。

  宏达股份实际控制人为刘沧龙,其为刘汉亲属。刘沧龙一手打造宏达集团,为该集团董事局主席。他还是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

  截至目前,宏达股份控股股东仍为宏达实业,实际控制人仍为刘沧龙先生 。

  宏达股份表示,公司实际控制权是否变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

编辑: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