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9月2日讯 证监会周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和相关文件的精神,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发行主体不包括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在前期监管实践中,证监会参照签发部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名单,予以执行。同时,对不在该名单内,但具有融资平台特征的主体,证监会要求其不得承担地方政府融资的职能,并须结合营业收入及现金流等来源情况,说明其是否具备市场化的运营机制。
邓舸还表示,考虑到发行人来自所属地方政府收入占比是衡量其市场化运营程度的重要参考指标,证监会在前期监管实践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完善类融资平台的发债审核标准,重点关注发行人来自地方收入占比情况,规范企业融资行为,防范市场风险,维护债券市场规范、健康的发展。来源全景网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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