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疑问待解 国都证券两融业务有蹊跷
荆丽娟
编者按/2015年上半年,A股指数飙升的同时,融资融券也连续刷新纪录,一时风头无两,不仅成为券商重要的利润来源,也为投资者赚得盆满钵满。下半年股灾的突袭令剧情惊天逆转。伴随市场的非理性下跌,投资者被大范围强制平仓、爆仓事件愈演愈烈。透过投资者巨亏的背后,究竟哪些是自身操作问题,哪些又是券商风控的漏洞与盲区?今年以来,多起诉讼案件揭开了冰山一角,也引发监管层对两融业务的重整规范。本报将持续关注,也欢迎投资者提供新闻线索。
“国都证券两融业务风控不当,致使我的账户‘穿仓’,亏光了我账户里796万元的自有资金,如今我反而成了被告。”个人投资者甄某向《中国经营报》记者反映。
2015年7月,甄某在国都证券开设的两融信用账户遭遇了“穿仓”,甄某损失自有资金796万元,而国都证券在穿仓情况下强制平仓也亏损了75.88万元人民币。2016年,国都证券作为原告将甄某推上了被告席,要求甄某偿还融资负债78.36万元,其中2.48万元为待偿还融资利息。
对于国都证券两融业务的合规问题,甄某和代理律师指出了四大疑点,比如,438万元融资金额遭莫名套现,买入非标股票却没有提示,系统委托和成交时间的前后倒置等。
为搞清事情原委,《中国经营报》记者向国都证券发送了采访函,国都证券合规审计与风险管理部的工作人员表示,“(这)只是一起简单的民事赔偿诉讼,会作出书面答复。”然而,截至记者发稿,并未收到国都证券的任何回应。
疑问一:融资莫名“套现”
据甄某介绍,2015年1月23日,他与国都证券办理了融资融券业务开户手续。同年6月4日甄某使用自有资金796.13万元买入373600股宁波银行(15.100, -0.10, -0.66%),当天又融资4382268元持有宁波银行(002142.ZH)12000股和海通证券(15.830, 0.04, 0.25%)(600837.SH;06837.HK)154000股。
6月10日,甄某通过国都证券交易软件以“普通卖出”方式将持有的宁波银行(385600股)全部卖出,获得资金8684035元。按融资融券的相关规定,使用“普通卖出”方式卖出融资标的时,需要对应偿还该标的的融资负债。如果偿还后有剩余金额,则直接计增客户的可用资金。据此,系统应当自动扣除甄某此前融资买入宁波银行12000股的255480元融资资金。
“事实上,国都证券的交易软件并未对融资资金进行结算。”甄某向记者指出其质疑,“8684035元的资金都转入我(两融账户中的)可用资金余额。”
在甄某清仓宁波银行当天,就拿出账户中的8669012元增仓了315100股海通证券。“当时我账户仅持有海通证券一只股票,共投了12795800元累计持有469100股。”据甄某回忆。
2天后,6月12日,当甄某卖出海通证券时,融资资金再次遭遇了相同的直接划转。“就这样,我融资的全部资金4382268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全部被动地‘套现’到了我账户内的可用资金余额。”
疑问二:买“非标”无提示
“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些融资资金还能畅通无阻地买入非融资融券标的,而国都证券的交易系统未加以提示阻拦。”甄某向记者提出了另一个质疑。
2015年6月12日至6月18日,甄某使用账户内的“可用资金”陆续买入长城电工(10.710, -0.36, -3.25%)(600192.SH)。截至6月18日,其账户满仓持有长城电工653620股,合计投入资金11955648.64元。“我当时并不知道长城电工是一只非融资融券标的股,也不知道我的融资资金已经被被动套现出来。”甄某强调。
虽然有十余年的炒股股龄,但甄某表示,此前对两融业务并未有深入研究。“今年年初在搜集整理证据时,才发现国都证券的两融业务存在变相套现、默认‘绕标’交易等问题。”
记者向多位券商人士了解获悉,利用两融回转交易机制进行非两融标的股买卖,在券商中并不罕见。对于客户而言,通过“绕标”交易可以规避沪深交易所对两融标的范围的监管,扩大可操作标的范围,而券商在一次回转交易中则可以收取两笔利息。
“之前两融客户‘绕标’主要是用于打新,不过自去年两融监管收紧以后,这种交易已经被相继叫停了。”上海一家券商的两融业务人员告诉记者。他同时表示,并未遇到过像甄某这种不通过回转交易而直接获取融资资金购买非标股票的情况。
疑问三:未平仓致爆仓
据悉,甄某在长城电工创出历史新高当天完成了建仓,随后,在7月1日到7月8日期间6个交易日的持续跌停中,甄某的两融账户迅速触及警戒线——维持保证金担保比例不低于130%,并逐步走向穿仓。
国都证券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交的举证资料显示,7月2日,甄某两融信用账户的维保比例跌至126.48%,其客户经理要求甄某在7月6日之前追加担保物使维保比例在1.5以上,否则将进行强制平仓。从甄某账户提供的交易记录看,从7月2日开始,甄某持续进行了小幅减仓。
至7月6日,其账户的维保比例已跌至108.37%。甄某也再次收到了客户经理的电话提醒,称如果在不追加担保物将于7月7日进行强制平仓。另据甄某介绍,在维保比例跌至110%清偿平仓线以下时,国都证券收走了他对账户的管理权限。
记者致电甄某的客户经理王女士,对方称“已经向公司说明情况,其他一概不清楚”。
资料显示,甄某账户在7月8日的维保比例仅为88.53%,已经出现明显穿仓。最终,甄某账户里40万股长城电工在7月9日以跌停价格成交。
甄某表示,由于国都证券没有及时强平,最终造成穿仓,“国都证券的违法行为造成了我的重大损失”。
国都证券则在举证材料中指出,“客户由于自己投资失败导致爆仓,该客户自开户以来通过银证转账累计净转出约260万元,而爆仓时约欠公司77万元,客户具备偿还能力。”
疑问四:交易时点颠倒
除了强平不及时外,“强平成交在前、委托成功在后”的细节也引起了甄某的怀疑。在国都证券冻结甄某对账户的管理权限后,国都证券交易系统显示的强平成交时间和委托时间出现了颠倒。
据甄某的代理律师曾鸣介绍,在5月12日双方进行的首次法庭谈话环节中,对于强平时点的问题,国都证券称公司进行的是隔夜委托操作,提前挂单在“跌停板”,等待次日开盘成交。
甄某提供的历史委托记录截图显示,7月8日晚21时29分,国都证券挂出的隔夜委托报价为8.21元,委托卖出40万股。虽然7月9日长城电工从跌停板一路冲上9.03元的涨停板,但系统显示这笔报价并未成交,而是以更低的跌停价在开盘后迅速成交。
蹊跷的是,长城电工是在7月9日上午9时31分,以跌停价7.39元成交的,而历史委托一栏显示,卖出长城电工40万股的交易委托时间是7月9日晚上22时21分。
“我的委托人已经对以前的交易数据进行了司法公证。如果不是国都证券交易系统漏洞,那就是国都证券的强平操作有猫腻。”曾鸣强调。
另据记者了解,甄某已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交了反诉讼状,但法院以“不是一个案由,应当另诉”为由未被受理。“除了5月份的首次法庭谈话、双方交换证据外,目前还没有新的进展。”曾鸣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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