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电子25日晚间公告,公司从中国证监会官网新闻发布栏目了解到,证监会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作出行政处罚。 恒生网络明知一些不具有经营证券业务资质的机构或个人的证券经营模式,仍向其销售具有证券业务属性的软件(涉案软件具有开立证券交易账户、接受证券交易委托、查询证券交易信息、进行证券和资金的交易结算等功能),提供相关服务,并获取收益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 122 条规定,构成非法经营证券业务。依据《证券法》第 197 条规定,证监会决定:(1)没收恒生网络违法所得约10986万元,并处以约32960万元罚款;对责任人刘曙峰、官晓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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