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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六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加入日期:2016-11-19 3:29:46

  近日,中国证监会依法对6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包括3宗操纵市场案、2宗内幕交易案、1宗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

  1宗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中,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福建金森”)在2014年5月,开展了并购福建连城兰花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连城兰花”)部分股权的工作,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投证券”)系福建金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中投证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立项尽职调查工作中未勤勉尽责,违反了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没有履行对并购重组活动进行充分、广泛、合理调查的职责,未取得连城兰花有关银行账户资金流水;未发现连城兰花虚构对蔡某其等7家经销商的销售业务,虚增营业收入的事实,所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决定对中投证券责令改正,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曾新胜、任民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3宗操纵市场案中,一是刘增铖控制使用财通基金公司-工行-银闰铖功1号资产管理计划等7个资产管理计划账户以及“于某梅”等6个个人账户,在2014年10月23日通过自买自卖、连续交易,操纵“聚氯乙烯1501”合约价格,亏损约3757万元。证监会决定对刘增铖处以50万元罚款。二是广州市创势翔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创势翔”)在2015年7月17日至8月26日期间,利用其实际控制的“粤财信托—创势翔盛世”等37个账户通过连续交易、开盘虚假申报、尾市拉抬等方式,影响“辉丰股份”“汉缆股份”等6只股票的股价和交易量。证监会决定没收创势翔违法所得约2,073.8万元,并处以约6,221.5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创势翔董事长兼投资总监黄平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创势翔交易主管张毅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三是任良成使用53个证券账户操纵股价,被证监会没收违法所得9999.4万元,并处以约19998.9万元罚款。

  2宗内幕交易案均涉及东华能源拟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这一内幕信息,东华能源时任董事会秘书陈建政、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蔡伟,以及王芳、蔡建伟均受到证监会处罚。

(原标题:证监会对六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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