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今日发出两份关于上市公司股东违规减持的通报批评处理决定。
此次处理的违规事例中,通报批评的包括浙江华海药业(600521)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飚,2015年3月20日,公司副总经理王飚未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有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规定,卖出了公司股票40,000股。
青海华鼎(600243)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沈付兴在持有青海华鼎的股份达到其已发行股份的5%时,未按《证券法》第八十六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及时停止买卖并履行权益变动的披露义务,以及沈付兴将其持有的青海华鼎股份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又构成《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禁止的短线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