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进一步推动互联网证券业务发展
上交所在1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继续积极支持证券行业顺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趋势,借助互联网,对传统经纪业务模式和服务方式进行创新。
上交所称,支持资本市场创新发展是上交所的一项重要工作,今日上交所与华宝证券合作开展的场内基金场外投资服务业务,通过创新的制度安排丰富投资者参与场内基金的交易模式,为互联网客户提供安全、便捷参与交易所场内基金的路径,也是上交所支持券商利用互联网+进行业务创新的具体举措。该业务的推出有望进一步拓展证券公司的市场服务功能,充实行业互联网证券业务内容,同时充分发挥场内交易型基金兼具申赎和二级市场交易选择的优势,丰富场外投资者的投资体验。目前该业务仅限于场内货币基金的交易。
为了确保业务运行的安全、透明,华宝证券将向上交所及相关自律监管机构报送所有客户账户的持仓数据、交易数据和资金划转数据。上交所及相关自律监管机构将通过建立数据信息比对、监控机制,强化对华宝证券的自律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未来,上交所将继续积极支持行业顺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趋势,借助互联网,对传统经纪业务模式和服务方式进行创新,为客户提供更加安全、便捷参与交易所场内交易的路径,进一步推动行业互联网证券业务发展。
上交所:上证50杠杆主要用于指数型投资产品开发
上交所在1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上证50指数是上交所的核心规模指数,上证50杠杆指数系列主要用于ETF等指数型投资产品的开发。
上证50杠杆指数系列包含正向两倍、反向一倍以及反向两倍三条指数:以上证50两倍杠杆指数为例,该指数的日收益等于上证50指数同日收益的两倍并扣除相关的融资成本;如上证50指数下跌,上证50两倍杠杆指数的日跌幅也会扩大至上证50指数的两倍。
上证50指数是上交所的核心规模指数,反映了上海证券市场规模最大、流动性最好的50只股票的整体表现。作为股指期货以及多种指数型产品的标的指数,上证50指数已成为国内证券市场的重要投资标的之一。上证50杠杆指数系列的推出,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上证50指数的市场地位,为市场提供多元化的分析工具,也为基金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设计杠杆ETF及反向ETF提供标的指数。
上证50杠杆指数系列主要用于ETF等指数型投资产品的开发。其中杠杆及反向ETF是投资者获取中短期趋势性收益的有效工具,同时反向ETF也是投资者对冲短期下跌风险的重要手段。
国际市场中,杠杆及反向ETF已有超过10年的发展经验,在亚太地区也有6年的发展历程。目前,全球杠杆及反向ETF数量已超过1000只,整体规模超过600亿美元。如Proshares发行的Ultra S&P500(即标普500两倍杠杆ETF),5月底资产规模约为19亿美元,过去一年成交金额达到1200亿美元。基于A股指数的杠杆及反向ETF于2014年开始发展,未来资产、Direxion、富邦投信及元大宝来等机构分别在韩国、美国以及台湾地区申报或成立了杠杆或反向ETF产品,标的指数包括上证180和沪深300杠杆指数系列等指数。其中,富邦投信开发的上证180两倍杠杆ETF以及上证180反向ETF自2014年11月25日在台交所挂牌以来,已成为台湾地区成交最为活跃的ETF产品,也受到了国际投资者的普遍关注。(证.券.时.报.网.)
上交所:正推进交易所市场分层建设
6月12日,上交所在其官方微博召开2015年第七次新闻发布会。上交所发行上市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上交所正在围绕着两项工作为实体经济服务,一是配合证监会推进注册制改革,二是推进交易所市场分层建设,为网企等新兴产业企业提供高效的资本市场服务。
11日,由桐乡市人民政府、上交所主办,民生银行、清科集团协办的第十期“蓝筹新动力,行业发展资本论坛”召开,这是上交所首次举办互联网行业的主题论坛,内容涉及资本市场改革与互联网企业上市、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未来、海外互联网企业回归A股等诸多热门议题。 (证.券.时.报.网.)
上交所就“一人多户”明确相关交易监管安排
6月12日,上交所在其官方微博召开2015年第七次新闻发布会。上交所表示,“一人多户”已正式实施,为明确相关交易及监管安排,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上交所近期发布了《关于投资者开立多个证券账户进行证券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修订了4项业务规则,就一人多户涉及的指定交易办理、新股及风险警示股票交易监控要求、私募债持有人数控制等事项予以明确。
上交所称,为落实《通知》规定的事项,本次集中修改了4项业务规则,分别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客户证券交易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关于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此外,上交所已于5月29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持有人总数控制事宜,《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指引(试行)》已同时废止。
上交所表示,本次集中修改的4项业务规则,主要落实三方面的已有事项:一是就《通知》已明确的一人多户交易及监管事项,在所涉及的业务规则中予以体现;二是就上交所去年发布的《关于取消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等业务限制相关事宜的通知》所取消的限售股转让限制,在所涉及的业务规则中删除相应规定;三是调整相关监管措施与纪律处分的名称以与上交所其他业务规则保持一致。上述修改均为落实此前已向市场明确的相关事项,只涉及个别条文的改动或者删除,不涉及其他业务或者制度方面的调整。
4项业务规则的具体修改内容包括:
1、《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实施细则》主要修改了第三条,放开了投资者只能指定一个交易参与人作为其证券交易的唯一受托人的限制。投资者开立多个证券账户的,可以为其每一个证券账户指定一个交易参与人。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以及变更、撤销指定交易关系的,均以证券账户为单位进行。
2、《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主要修改了原第八、九、十、十三条,并删除了原第十一条,修改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明确了投资者单日累计买入风险警示股票数量将按照以其本人名义开立的普通证券账户和信用证券账户合并计算;二是将针对证券账户实施的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改为针对投资者实施,从而覆盖投资者以其本人名义开立的所有证券账户;三是删除“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证券账户在一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卖出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限制以及相应罚则。
3、《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客户证券交易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主要修改了第一、十八、二十、二十一、三十三条,修改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将股票期权交易中的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纳入调整范围;二是删除 “一个资金账户下挂多个证券账户”的禁止性规定;三是删除 “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在一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卖出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数量接近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的”的异常交易情形;四是将“监管关注账户”表述修改为“重点监控账户”。
4、《关于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主要修改了第四、七、八、十条,修改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明确投资者申报买入(卖出)的新股数量以及申报次数,将按照其以本人名义开立的多个证券账户合并计算;二是将针对证券账户实施的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改为针对投资者实施,从而覆盖投资者以其本人名义开立的所有证券账户;三是明确会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客户指定交易在自身名下的证券账户的新股交易行为进行监控。 (证.券.时.报.网.)
上交所就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业务细则征求意见
上交所在6月1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了规范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交易业务,明确组合策略保证金收取标准,降低期权交易成本,根据股票期权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上交所、中国结算共同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业务细则》,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上交所表示,《业务细则》共计二十三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是针对组合策略类型的规定,包括4种垂直价差组合策略以及2种跨式和宽跨式空头组合策略,对各类组合策略的成分合约构成以及保证金收取标准作出具体规定。
二是针对组合策略构建的规定,包括构建组合策略委托指令内容、成分合约可用性、指令校验以及构建组合策略后保证金释放的规定。组合策略构建成功后,上交所将根据规定的公式实时增加相应结算参与人的保证金日间余额。
三是针对组合策略解除的规定,包括解除组合策略委托指令内容、指令校验内容以及解除组合策略后扣减保证金的规定。对已构建的组合策略提出解除组合策略指令的,经上交所确认后即予以解除,并根据规定的公式实时扣减相应结算参与人的保证金日间余额。此外,还对不同类型组合策略自动解除日期及异常情况的处理作出规定。
四是针对组合策略单边平仓的规定,包括单边平仓指令内容、单边平仓后释放保证金的规定。明确允许进行单边平仓的组合策略类型,单边平仓申报成交后实时增加相应结算参与人的保证金日间余额。由于技术与业务准备的原因,组合策略业务上线初期暂不实施单边平仓业务,具体实施时间将另行通知。
五是针对将权利仓纳入强行平仓范围的规定。由于强行平仓主要是在保证金不足的情形下触发,不排除在对义务仓、组合策略持仓实施强平之后,保证金仍不足的情形。这种情况下,保证金缺口以及中国结算在实施强行平仓时垫付的权利金缺口均需要补足。为尽可能防范结算参出现交收违约,保障期权市场的稳定有序运行,有必要将权利仓纳入强行平仓范围,《业务细则》就此作了进一步规定。
六是针对保证金开仓转备兑的规定。转备兑虽不属于组合策略业务,但本质上属于通过改变开仓属性释放现金保证金、便利市场主体资产管理与运作的措施,并将与组合策略业务同步上线,为此在《业务细则》中单独就此作出规定,以保障此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证.券.时.报.网.)
上交所与瑞士交易所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上交所在1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6月8日,上交所副总经理谢玮与瑞士SIX集团首席执行官兼瑞士交易所董事会主席策勒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内容包括进一步了解双方市场,增进定期、机制化的信息交流,加强业务联系,提高监管标准等。
上交所称,瑞士交易所是世界领先的交易所,股票市值居全球第十位。签署该备忘录的目标是加强两家交易所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改善两地资本市场的合作机制和环境,丰富交易所对投资者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促进瑞士与上海两个国际金融中心的联系。
上海市市委书记韩正、中国驻瑞士大使许镜湖、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副部长陈凤翔等多位领导及瑞士SIX集团的高管见证了签约仪式。 (证.券.时.报.网.)
上交所:将发上证50杠杆指数 明确一人多户监管安排
本次发布内容包括:上交所召开互联网论坛;就《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业务细则》公开征求意见;上交所与瑞士交易所签署MOU等。媒体问答内容涵盖:将发布上证50杠杆指数;多时段信披推出后运行情况;上交所助力券商创新场内基金市场“互联网+”。
上交所召开互联网论坛积极拥抱网企
6月11日,由桐乡市人民政府、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民生银行(600016)、清科集团协办的第十期“蓝筹新动力(310328),行业发展资本论坛”召开,这是上交所首次举办互联网行业的主题论坛,演讲嘉宾也囊括了蚂蚁金服、奇虎360等眼下“互联网+”浪潮中备受关注的企业。
来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部、清科集团、蚂蚁金服、奇虎360、华兴资本、民生银行总行投资银行部的嘉宾先后发表主题演讲,内容涉及资本市场改革与互联网企业上市、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未来、“滴滴”与“快的”的联姻之旅、互联网时代与信息安全、海外互联网企业回归A股等诸多热门议题。
上交所发行上市部相关负责人在论坛上表示,上交所正在围绕着两项工作为实体经济服务,一是配合证监会推进注册制改革,二是推进交易所市场分层建设,为网企等新兴产业企业提供高效的资本市场服务。
上交所发行上市部相关人士发表了名为《资本市场改革与互联网企业上市》的主题演讲。其指出,注册制与证券交易所市场分层作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重大变革,将极大地简化企业发行上市程序、降低上市门槛,增加资本市场的包容度和覆盖面,为互联网企业在境内资本市场上市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上交所就“一人多户”明确相关交易监管安排
“一人多户”已正式实施,为明确相关交易及监管安排,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于5月7日发布了《关于投资者开立多个证券账户进行证券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一人多户涉及的指定交易办理、新股及风险警示股票交易监控要求、私募债持有人数控制以及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等事项予以明确。由于涉及到对相关业务规则条文的解释和修改,上交所还集中修订了4项业务规则,以落实《通知》所作安排。
(一)、本次集中修改了4项业务规则
为落实《通知》规定的事项,本次集中修改了4项业务规则,分别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客户证券交易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关于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此外,上交所已于5月29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持有人总数控制事宜,《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指引(试行)》(上证债字〔2012〕177号)已同时废止。
(二)、本次修改为落实已有事项,不涉及新的制度安排和调整
本次集中修改的4项业务规则,主要落实三方面的已有事项:一是就《通知》已明确的一人多户交易及监管事项,在所涉及的业务规则中予以体现;二是就上交所去年发布的《关于取消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等业务限制相关事宜的通知》所取消的限售股转让限制,在所涉及的业务规则中删除相应规定;三是调整相关监管措施与纪律处分的名称以与上交所其他业务规则保持一致。上述修改均为落实此前已向市场明确的相关事项,只涉及个别条文的改动或者删除,不涉及其他业务或者制度方面的调整。
(三)、4项业务规则的具体修改内容
1、《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实施细则》主要修改了第三条,放开了投资者只能指定一个交易参与人作为其证券交易的唯一受托人的限制。投资者开立多个证券账户的,可以为其每一个证券账户指定一个交易参与人。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以及变更、撤销指定交易关系的,均以证券账户为单位进行。
2、《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主要修改了原第八、九、十、十三条,并删除了原第十一条,修改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明确了投资者单日累计买入风险警示股票数量将按照以其本人名义开立的普通证券账户和信用证券账户合并计算;二是将针对证券账户实施的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改为针对投资者实施,从而覆盖投资者以其本人名义开立的所有证券账户;三是删除“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证券账户在一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卖出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限制以及相应罚则。
3、《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客户证券交易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主要修改了第一、十八、二十、二十一、三十三条,修改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将股票期权交易中的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纳入调整范围;二是删除“一个资金账户下挂多个证券账户”的禁止性规定;三是删除“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在一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卖出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数量接近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的”的异常交易情形;四是将“监管关注账户”表述修改为“重点监控账户”。
4、《关于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主要修改了第四、七、八、十条,修改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明确投资者申报买入(卖出)的新股数量以及申报次数,将按照其以本人名义开立的多个证券账户合并计算;二是将针对证券账户实施的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改为针对投资者实施,从而覆盖投资者以其本人名义开立的所有证券账户;三是明确会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客户指定交易在自身名下的证券账户的新股交易行为进行监控。
上交所、中国结算就《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业务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为了规范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交易业务,明确组合策略保证金收取标准,降低期权交易成本,根据股票期权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共同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组合策略业务细则》(以下简称《业务细则》),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一)、《业务细则》制定目的
组合策略业务是在股票期权试点中拟适时推出的一项保证金优化措施。通过构建组合策略可以达到保证金冲销或减免的目的,从而提高股票期权市场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市场成本。股票期权上线初期,《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股票期权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已经对组合策略业务的基本制度框架作出较为完整的规定,并明确组合策略业务开展的具体事宜由上交所与中国结算另行规定。据此,《业务细则》对组合策略的具体类型、保证金收取标准以及组合策略的构建、解除、平仓事宜作出操作层面的细化规定,旨在为组合策略业务开展提供具体规范。
(二)、《业务细则》主要内容
《业务细则》共计二十三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是针对组合策略类型的规定,包括4种垂直价差组合策略以及2种跨式和宽跨式空头组合策略,对各类组合策略的成分合约构成以及保证金收取标准作出具体规定。
二是针对组合策略构建的规定,包括构建组合策略委托指令内容、成分合约可用性、指令校验以及构建组合策略后保证金释放的规定。组合策略构建成功后,上交所将根据规定的公式实时增加相应结算参与人的保证金日间余额。
三是针对组合策略解除的规定,包括解除组合策略委托指令内容、指令校验内容以及解除组合策略后扣减保证金的规定。对已构建的组合策略提出解除组合策略指令的,经上交所确认后即予以解除,并根据规定的公式实时扣减相应结算参与人的保证金日间余额。此外,还对不同类型组合策略自动解除日期及异常情况的处理作出规定。
四是针对组合策略单边平仓的规定,包括单边平仓指令内容、单边平仓后释放保证金的规定。明确允许进行单边平仓的组合策略类型,单边平仓申报成交后实时增加相应结算参与人的保证金日间余额。由于技术与业务准备的原因,组合策略业务上线初期暂不实施单边平仓业务,具体实施时间将另行通知。
五是针对将权利仓纳入强行平仓范围的规定。由于强行平仓主要是在保证金不足的情形下触发,不排除在对义务仓、组合策略持仓实施强平之后,保证金仍不足的情形。这种情况下,保证金缺口以及中国结算在实施强行平仓时垫付的权利金缺口均需要补足。为尽可能防范结算参出现交收违约,保障期权市场的稳定有序运行,有必要将权利仓纳入强行平仓范围,《业务细则》就此作了进一步规定。
六是针对保证金开仓转备兑的规定。转备兑虽不属于组合策略业务,但本质上属于通过改变开仓属性释放现金保证金、便利市场主体资产管理与运作的措施,并将与组合策略业务同步上线,为此在《业务细则》中单独就此作出规定,以保障此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上交所与瑞士交易所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
2015年6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谢玮与瑞士SIX集团首席执行官兼瑞士交易所董事会主席策勒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内容包括进一步了解双方市场,增进定期、机制化的信息交流,加强业务联系,提高监管标准等。瑞士交易所是世界领先的交易所,股票市值居全球第十位。签署该备忘录的目标是加强两家交易所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改善两地资本市场的合作机制和环境,丰富交易所对投资者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促进瑞士与上海两个国际金融中心的联系。
上海市市委书记韩正、中国驻瑞士大使许镜湖、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副部长陈凤翔等多位领导及瑞士SIX集团的高管见证了签约仪式。
据记者宋璇:有消息称上交所和中证指数公司将于本月16日发布上证50杠杆指数,请问该指数的发布有何重要意义?该指数未来可用于哪些产品?国际上同类指数的运行情况如何?谢谢!
答:上证50杠杆指数系列包含正向两倍、反向一倍以及反向两倍三条指数:以上证50两倍杠杆指数为例,该指数的日收益等于上证50指数同日收益的两倍并扣除相关的融资成本;如上证50指数下跌,上证50两倍杠杆指数的日跌幅也会扩大至上证50指数的两倍。
上证50指数是上交所的核心规模指数,反映了上海证券市场规模最大、流动性最好的50只股票的整体表现。作为股指期货以及多种指数型产品的标的指数,上证50指数已成为国内证券市场的重要投资标的之一。上证50杠杆指数系列的推出,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上证50指数的市场地位,为市场提供多元化的分析工具,也为基金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设计杠杆ETF及反向ETF提供标的指数。
上证50杠杆指数系列主要用于ETF等指数型投资产品的开发。其中杠杆及反向ETF是投资者获取中短期趋势性收益的有效工具,同时反向ETF也是投资者对冲短期下跌风险的重要手段。
国际市场中,杠杆及反向ETF已有超过10年的发展经验,在亚太地区也有6年的发展历程。目前,全球杠杆及反向ETF数量已超过1000只,整体规模超过600亿美元。如Proshares发行的Ultra S&P500(即标普500两倍杠杆ETF),5月底资产规模约为19亿美元,过去一年成交金额达到1200亿美元。基于A股指数的杠杆及反向ETF于2014年开始发展,未来资产、Direxion、富邦投信及元大宝来等机构分别在韩国、美国以及台湾地区申报或成立了杠杆或反向ETF产品,标的指数包括上证180和沪深300杠杆指数系列等指数。其中,富邦投信开发的上证180两倍杠杆ETF以及上证180反向ETF自2014年11月25日在台交所挂牌以来,已成为台湾地区成交最为活跃的ETF产品,也受到了国际投资者的普遍关注。
大智慧(601519)阿斯达克通讯社记者辛钡:自6月1日推出上市公司多时段信息披露已有两周,请简要介绍一下该机制的运行情况及实际效果。
答:上交所自6月1日起增加早间、午间和非交易日三个新的信息披露时段以来,上市公司能够积极主动运用,共有近20家公司于新增时段内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临时公告。上交所公司监管人员对公告披露及相关业务操作能够及时快速处理。新增时段信息披露机制实施运转正常,达到预期效果,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一是上市公司办理停牌业务更为便利,敏感信息管理更为有效。新增时段披露公告中,约60%为公司当日申请紧急停牌时,同步配发的停牌提示性公告。这些公告,披露了上市公司紧急停牌的事由,有助于及时稳定投资者预期,防止股价异常波动。如,南京银行(601009)、安阳钢铁(600569)(5.67, 0.00, 0.00%)在午间披露时段披露紧急停牌公告,并明确停牌事项分别为进行非公开发行和拟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
二是减少了不必要的停牌,证券交易效率得到提升。新增时段披露的公告中,约有25%为公司在开盘前披露的澄清说明或重要事项公告。例如,6月4日上午,市场出现关于交通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传闻,当日午间公司发布了澄清公告,下午股票继续交易,信息披露及时性和投资者交易权利保障得到了充分体现。
目前,上市公司对多时段信息披露还有一个熟悉的过程,预计后续在新增时段发布的公告将会不断增加。上交所将在做好相关业务办理和公告事后审核的同时,继续对多时段信息披露机制予以优化。
据记者赵一惠:据悉,上交所今日与华宝证券举行了场内基金场外投资服务业务合作协议签署仪式。请简要介绍该业务?如何确保该业务运行的安全、透明?未来上交所对支持证券行业“互联网+”是否有其他举措?
答:支持资本市场创新发展是上交所的一项重要工作,此次上交所与华宝证券合作开展的场内基金场外投资服务业务,通过创新的制度安排丰富投资者参与场内基金的交易模式,为互联网客户提供安全、便捷参与交易所场内基金的路径,也是上交所支持券商利用“互联网+”进行业务创新的具体举措。该业务的推出有望进一步拓展证券公司的市场服务功能,充实行业互联网证券业务内容,同时充分发挥场内交易型基金兼具申赎和二级市场交易选择的优势,丰富场外投资者的投资体验。目前该业务仅限于场内货币基金的交易。
为了确保业务运行的安全、透明,华宝证券将向上交所及相关自律监管机构报送所有客户账户的持仓数据、交易数据和资金划转数据。上交所及相关自律监管机构将通过建立数据信息比对、监控机制,强化对华宝证券的自律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未来,上交所将继续积极支持行业顺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趋势,借助互联网,对传统经纪业务模式和服务方式进行创新,为客户提供更加安全、便捷参与交易所场内交易的路径,进一步推动行业互联网证券业务发展。(上.交.所.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