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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副局长赵敏:投保与资本市场发展良性互动局面初步形成

加入日期:2015-5-25 6:12:15

  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副局长赵敏:投保与资本市场发展良性互动局面初步形成

  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副局长赵敏认为,投资者保护与资本市场多层次发展、推进改革创新、促进监管转型良性互动的局面已初步形成。

  她表示,“公平在身边”投保专项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共包括6项具体任务:实现证监会12386热线全国直拨,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启动开展持股行权试点工作,建设中国投资者网站,建设投资者教育基地,开展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估评价工作等。

  问:近年来证监会在投资者保护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效果如何?

  赵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是关系到广大中小投资者切身利益的大事,是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内在要求,也是改革创新和促进监管转型的重要保障。近年投资者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特别是2013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下称国办《意见》),作为指导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从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优化投资回报、保障投资者参与权和知情权、强化投资者纠纷解决和赔偿救助、投资教育和完善投资者保护组织体系等9方面做出了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

  经过一年多的贯彻落实,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明显进展,投资者保护与资本市场多层次发展、推进改革创新、促进监管转型良性互动的局面初步形成。

  具体而言,第一,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初步建立。证监会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等四个层面积极构建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保护制度框架,投资者保护已经渗入监管工作的全过程。在证券期货法律法规制定修改过程中全面体现投资者保护精神,特别是《证券法》修改草案设立了投资者保护专章,明确公开征集投票权、先期赔付、股东派生诉讼、代表人诉讼等制度措施。

  正在起草的《期货法》草案也对投资者保护做了专门制度安排。组织研究起草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保障中小投资者权利行使、投诉处理等投资者保护专项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投资者保护的相关要求。

  2014年以来,证监会共发布18个证监会令、72个证监会公告和若干自律规则,在注册制、创业板、新三板、公司债券、并购重组、退市等制度中全面嵌入投资者保护要求。

  第二,投资者行权状况得到改善。一是切实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指引要求,增强上市公司持续回报能力,投资者收益权得到强化。对未履行现金分红承诺等情形采取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2014年,2613家上市公司中有1877家实施了现金分红,同比增加2.68个百分点,分红公司家数占比达71.89%,实际现金分红金额7619.14亿元,同比增长12.14个百分点,现金分红率为33.51%。二是支持开发适合中小投资者的产品,鼓励专业化中介机构服务中小投资者。2014年,批复了债券型、货币基金型等低风险、有相对稳定回报的基金产品127只,占同期批复的公募基金数量的近半数。三是完善了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制度和平台建设,制定修订IPO公司、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的信息披露准则及编报规则,着力落实信息披露重要性、准确性、充分性、自愿性和简明化的投资者保护要求,投资者知情权得到改善。四是建立健全中小投资者投票机制,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要求上市公司采用网络投票制度,规定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统计并披露,明确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保障了中小投资者的参与度和话语权。2014年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和实施累积投票的分别为2208家和1250家、共5078次和1431次,同比增加159%和19%、244%和38%。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公司1662家,占上市公司总数64%,共3333次。

  第三,投资者诉求得到妥善处理。包括健全优化投资者诉求处理机制,实现12386热线、信访、举报渠道中投诉处理的“一站式”服务,提高诉求处理的质量和效率。2014年,有8610件投诉达成和解,占投诉总数的87%。强化市场经营主体投诉处理的首要责任,要求市场经营主体建立健全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公布投诉渠道,明确投诉受理、办理流程,部分证监局还在辖区内建立了投诉专员制度,作为市场主体的投诉处理首要责任人,负责投诉的处置和管理。

  第四,强化纠纷解决,投资者得到真正实惠。行业协会、地方调解组织与投资者服务专门机构共同形成了多元化调解局面,使投资者能够就近调解、简便快捷调解。2014年,各类调解组织共受理案件1200余起,85%以上的案件都得到了成功调解。推动建立先行赔付机制,支持违规公司的保荐机构和大股东主动补偿投资者。在处理万福生科欺诈发行和海联讯虚假陈述中,保荐机构、大股东与2万多名投资者达成和解,补偿金额2.6亿多元。发布实施《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和《行政和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拓宽了投资者救济渠道。

  第五,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惩侵害投资者权益行为。完善诚信监管机制,实现了市场主体诚信记录的全面、统一、权威归集。建立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有效增加违法违规线索发现和分析能力。2014年,证监会共受理线索678件,同比增长11%;新增立案调查205件,同比增长8%;移送公安机关74件,是前5年平均数的2.3倍;审结案件163件,收缴罚没款7.04亿元,对31人实施市场禁入,显著增强了稽查执法的震慑力。

  第六,强化投资者教育,提高教育的辐射面和渗透力。多元化开展投资者教育服务,投资者教育渠道从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扩展到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放手册、挂图、海报等纸质资料200多万份,发送短信、风险提示信息等近3000万条,开发短片、广播节目、动漫、游戏软件等1200多件,覆盖了投资者上亿人次。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试点地区由上海扩展到沿海、东北、中西部等多个省份,涵盖了中小学、高校等各级各类学校,数十万学生从中受益。组织上万名中小投资者走进部分上市公司、证券期货营业部和证券期货交易所。依托证监会系统“互动易”、“e互动”等各类互动平台,为投资者提供了问答资讯、在线交流等多项服务。

  问:今年以专项活动的形式开展投资者保护工作有什么考虑?

  赵敏: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投资者保护工作在制度建设、行权保障、纠纷解决、赔偿救济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但是在解决投资者实际困难和问题上,与投资者要求还有差距,投资者对投保工作有感受但不够深刻,权利行使有渠道但不够便利,维权服务有受益但不够解渴。投资者保护工作已经发展到需要进一步体现力度和实效的新阶段。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国办《意见》,针对投资者反映迫切的问题,我们今年组织开展了“公平在身边”投资者保护专项活动,这是资本市场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通过专项活动的形式开展投保工作,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通过一系列专项活动将投诉处理、纠纷调解、赔偿救济、教育服务等联系密切、不可分割的投资者保护各项重点任务贯穿起来,将投资者保护的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到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和监管执法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形成整体效应。

  二是通过开展专项活动,采取一些具体实在的工作举措,集中、高效解决长期困扰投资者保护的理念、体制和机制问题,推动投资者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通过专项活动持续发力,形成长效机制,取得丰硕成果,出台一批投资者保护法规制度,搭建一批投资者服务平台,开发一批投资者教育产品,促进形成投资者行权便利、诉求顺畅、调解便捷、赔偿有效的局面,让投资者得到更多实惠。

  四是通过开展专项活动,促成全社会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努力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让每位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真切感受到公平就在身边,增强投资者信心,助力市场健康发展。

  问:为什么要选择“公平”作为主题,投资者保护专项活动主要有哪些任务?

  赵敏:资本市场涉及上亿投资者、数千家市场经营主体,是一个利益多元、诉求多元的市场,公平尤为重要。能否让资本市场成为广大投资者看得懂的市场、受公平保护的市场,成为市场经营主体有效竞争、迸发活力的市场,成为合理配置资源、汇聚强大正能量的市场,将直接影响所有市场参与者对市场的信心,从而影响着资本市场的繁荣与稳定。

  回顾资本市场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我们在建设公平的市场环境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规则设计不够合理,信息公开不够对称,教育服务不够平等,行权维权不够顺畅、赔偿救济不够有效等市场不公平问题依然存在。

  要通过“公平在身边”投资者保护专项活动,让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公平享有信息知情权,公平参与决策和管理,公平获得投资收益,在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公平获取救济和补偿。

  此次专项活动主要包括6项具体任务:

  一是实现证监会12386热线全国直拨,提高投资者诉求处理能力。本月15日,12386热线开通了全国直拨,免除投资者长途话费,降低投诉成本。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优化投诉处理机制,健全投诉回访制度,提高投资者满意度。在热线开设调解和法律援助窗口,拓展热线服务功能。对存在蓄意欺瞒、拖沓敷衍等情形的被投诉对象,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鼓励市场经营主体对投诉处理情况开展自主评价,并向市场发布。

  二是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提升调解的权威性。推动建立全国性证券期货纠纷调解组织,继续发挥行业协会和地方性调解组织作用,形成纠纷调解工作多元发展局面。以申请便捷、程序简化、专业权威、实施有效为目标,研究有利于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的特殊的纠纷调解机制。采用远程调解方式,便捷投资者参与。协同各方力量,提升证券期货市场调解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三是启动开展持股行权试点工作。通过专门机构持股行权,发挥示范效应,强化中小投资者权利意识,引导和支持其依法行权维权,督促上市公司完善治理,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积极探索通过智能终端、移动互联网等工具,提供便利投资者行权服务。

  四是建设中国投资者网站,形成全方位、多功能的投资者服务平台。建设好投资者自己的网站,为广大投资者提供知识普及、一站式查询、监测调查等基本功能,以及网上调解、行权和法律支持等全新服务平台。同时探索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构建投资者信息数据库,提供便利投资者信息服务。

  五是建设投资者教育基地,让投资者拥有自己的服务场所和渠道。建设实体和虚拟的投资者教育基地,发挥知识普及、培训宣传、投资服务等功能。以基地建设促进开发推广有影响力的投教产品,带动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鼓励各市场主体主动开展投资者教育服务工作,便利投资者获得更加公平的教育服务。

  六是开展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估评价工作,分类发布评估评价报告。研究建立科学的评估评价体系,发布反映投资者保护水平和状况的评估评价报告,提供权威信息,让投资者和社会各方真实了解投资者权益保护状况,并通过评估评价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相关各方改进工作,提升投资者保护水平。

  在开展好上述专项活动的同时,还将进一步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以及投保基金、专项补偿基金和行政和解金的多层次投资者赔付体系,继续做好督促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等市场经营主体履行投资者保护义务等工作。

  专项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全行业、全市场和全社会共同努力。我们衷心希望社会各方都能关注投资者保护,支持投资者保护工作,在全社会形成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良好局面。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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