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今日通报2015年第一季度对券商融资类业务的现场检查情况。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今日表示,券商融资融券融资类业务总体规范,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但部分券商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开展两融业务、违规为客户融资活动提供便利等行为。已对长城证券、华泰证券、五矿证券、华西证券、中金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张晓军称,长城证券代销伞型信托产品等行为,采取暂停新开两融账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华泰证券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开展两融业务、向风险承担能力不足的客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对其采取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国信证券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开展两融业务,对其采取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监管措施; 五矿证券、华西证券、中金公司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开展两融业务,开展展期业务,对其采取警示的监管措施。
今年2月2日到2月15日期间,证监会对46家券商融资类业务进行了为其两周的现场检查。
此外,他还提到,证监会支持机构投资者参与新三板投资,鼓励公募基金将投资范围扩大到新三板股票,目前正研究制定公募基金投资新三板挂牌股票的业务指引,该指引仍在制定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