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自2015年10月24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同时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其中明确提出,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并抓紧完善利率的市场化形成和调控机制,加强央行对利率体系的调控和监督指导,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率。
信达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陈嘉禾表示,此次政策出台,仅是在形式上对取消商业银行存款上限加以确定。他进一步解释称,取消商业银行存款上限,是国内经济市场化的必要进程。但实际上,现今商业银行基本上已经可以较为成熟的自行控制存款利率,不存在恶性竞争状况,因此,一定程度上存款利率上限已经变相的不受限制。
另外,本次央行将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5%;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陈嘉禾认为,本次“双降”并没有对存贷款基准利率进行差别性的调整,而反观之前央行的差别性调整都一定程度上导致银行业了净息差减少。因此,国家充分考虑到了“双降”对银行业利润的冲击,因为银行业利润低下,贷款的成长也得不到保障。
另一方面,本次保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变,主要原因可能在于,近一段段时间内,国内一线城市住房价格上涨较快。他表示,中国的房地产价格相对于租金价格始终存在泡沫,此次政策的出台也意在遏制房地产泡沫的产生。
陈嘉禾指出,此次“双降”出台的原因应该和中国的货币政策结合起来分析。长期以来,中国的货币贬值幅度相对全球而言是非常低的,这导致了国内外贸承压严重。而从国家政策方针来看,仍保持着长期以内需和内在消费为主拉动经济的状况,并不希望外贸过分膨胀。这些都导致了此次“双降”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