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10月11日讯 西藏旅游(600749)周日晚间披露,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胡波及其一致行动人胡彪在买卖公司股份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截至2015年7月15日,胡波、胡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买入西藏旅游1813.70万股,占西藏旅游已发行股份的9.59%。胡波、胡彪在合计持有西藏旅游的股份达到其已发行股份的5%时,未按规定停止增持行为并及时履行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且违规增持的股份比例达4.59%,涉及股票数量巨大。
胡波、胡彪于7月17日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前6个月内其累计增持西藏旅游585.81万股,未减持股份。该情况与事实不符。根据两人于7月28日披露的修订后的报告书,前6个月内其累计增持西藏旅游661.54万股,累计减持75.73万股。
7月28日,胡波、胡彪在前述修订后的报告书中披露,其在7月15日购买西藏旅游股份的过程中,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招商证券信用担保账户购入。该情况亦与事实不符。根据两人于8月18日披露的再次修订后的报告书和公告,两人使用自有资金分别通过浙商证券普通账户和招商证券信用担保账户购入西藏旅游股份。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六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第2.5条和第3.1.6条等有关规定。(全景网)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15-10-12/600749_20151012_1.pdf
作者:何碧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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