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马婧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就12金泰债券违约事件表示,针对该事件上交所已经要求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履行有关职责,目前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已披露有关信息,多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并与发行人主要股东开展沟通,积极寻求化解违约风险的路径。证监会认为,12金泰债是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违约属于个案风险事件,将遵循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式妥善处理。建议投资者利用仲裁、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证监会将继续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督促中介机构尽责,完善债券信用信息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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