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内容请看“股市直播室” 中国证券网讯 (记者 郭晓萍)财政部网站3日消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买卖、继承、赠与优先股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均依书立时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 作者:郭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