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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B36版)
(2)在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管理交易程序中,设置有关权证投资交易阀值,确保基金的权证投资符合各项比例限制和授权制度。
(3)原则上,各相关基金不得投资沪深300成份股以外的公司发行的权证和注册资本在10亿元人民币以下的证券公司发行的权证产品。投资于该限制之外的权证,必须报本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批准。
(4)交易部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监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权证投资比例要求、投资权限等。
(5)监察稽核部负责对权证投资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
(6)借鉴国际通用的权证风险管理方法,评估权证及其组合风险,并与标的股票合并风险管理。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业绩比较基准=8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20%×中信标普300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预期风险相对可控、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低风险基金品种,具有风险低、收益稳的特征,预期长期风险回报高于单纯的债券基金品种,低于以股票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基金品种。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88,057,117.44
36.55
其中:股票
188,057,117.44
36.55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281,591,013.60
54.73
其中:债券
281,591,013.60
54.73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7,631,547.26
7.31
8
其他各项资产
7,232,389.25
1.41
9
合计
514,512,067.55
100.00
2、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09,392,474.29
21.33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4,617,199.07
2.85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6,041,032.00
1.18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681,732.83
2.28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1,745,142.45
4.24
J
金融业
3,957,922.00
0.77
K
房地产业
1,380,140.00
0.27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338,688.00
0.85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954,840.00
0.58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4,109,131.80
0.80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838,815.00
1.53
S
综合
-
-
合计
188,057,117.44
36.66
3、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436
兴森科技
590,912
14,110,978.56
2.75
2
002364
中恒电气
730,128
10,499,240.64
2.05
3
002191
劲嘉股份
675,659
10,459,201.32
2.04
4
002711
欧浦钢网
264,229
9,319,356.83
1.82
5
002022
科华生物
400,000
8,916,000.00
1.74
6
600323
瀚蓝环境
775,757
8,153,206.07
1.59
7
600887
伊利股份
219,967
7,881,417.61
1.54
8
002184
海得控制
615,319
7,716,100.26
1.50
9
300251
光线传媒
183,100
6,725,263.00
1.31
10
000669
金鸿能源
223,900
6,463,993.00
1.26
4、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98,972,000.00
38.7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88,822,000.00
36.81
4
企业债券
14,039,565.60
2.74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68,579,448.00
13.37
8
其他
-
-
9
合计
281,591,013.60
54.90
5、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30311
13进出11
500,000
49,915,000.00
9.73
2
130243
13国开43
400,000
39,948,000.00
7.79
3
113002
工行转债
301,530
29,966,051.40
5.84
4
100416
10农发16
300,000
29,514,000.00
5.75
5
110310
11进出10
200,000
19,996,000.00
3.90
6、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重金属。
8、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主体本期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属于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61,019.3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001,896.63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962,369.66
5
应收申购款
107,103.6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232,389.25
(4)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3002
工行转债
29,966,051.40
5.84
2
110017
中海转债
16,443,000.00
3.21
3
113001
中行转债
11,907,308.70
2.32
4
110018
国电转债
5,165,000.00
1.01
5
113003
重工转债
3,280,044.40
0.64
6
110007
博汇转债
1,818,043.50
0.35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300251
光线传媒
6,725,263.00
1.31
重大事项
(6)本基金本期未投资托管行股票、未投资控股股东主承销的证券,未从二级市场主动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附送的权证,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未违反相关法规或本基金管理公司的规定。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基金历史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截止2014年3月31日)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03.04.16(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3.12.31
5.92%
0.34%
-2.65%
0.26%
8.57%
0.08%
2004.01.01至2004.12.31
0.16%
0.56%
-3.99%
0.29%
4.15%
0.27%
2005.01.01至2005.12.31
8.49%
0.42%
8.04%
0.27%
0.45%
0.15%
2006.01.01至2006.12.31
62.29%
0.65%
19.41%
0.29%
42.88%
0.36%
2007.01.01至2007.12.31
55.81%
0.96%
21.53%
0.47%
34.28%
0.49%
2008.01.01至2008.12.31
-23.63%
0.89%
-10.95%
0.60%
-12.68%
0.29%
2009.01.01至2009.12.31
42.73%
1.03%
15.48%
0.41%
27.25%
0.62%
2010.01.01至2010.12.31
7.12%
0.72%
-0.29%
0.32%
7.41%
0.40%
2011.01.01至2011.12.31
-8.62%
0.50%
-2.59%
0.27%
-6.03%
0.23%
2012.01.01至2012.12.31
1.71%
0.71%
4.99%
0.26%
-3.28%
0.45%
2013.01.01至2013.12.31
12.12%
0.78%
0.64%
0.29%
11.48%
0.49%
2014.01.01至2014.03.31
-1.99%
0.73%
-0.27%
0.26%
-1.72%
0.47%
自基金合同生效至今
247.09%
0.73%
54.00%
0.36%
193.09%
0.37%
注:1、本基金以债券投资为主,稳健收益型股票投资为辅;其中,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40-95%,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40%。为此,综合基金资产配置与市场指数代表性等因素,本基金选用市场代表性较好的中信标普全债指数和中信标普300指数加权作为本基金的投资业绩评价基准,具体业绩比较基准为8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20%×中信标普300指数。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与基金运作有关费用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以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7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2%。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其他基金运作费用的支付方式
本条第1款第3至第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关合同等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选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投资者选择在申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申购费,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申购费。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面向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在前端申购时实施特定申购费率,后端申购费率保持不变;对于非养老金客户,本基金将继续实施原有费率。
本基金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范围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我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后端申购业务目前仅在本公司的直销中心、中国光大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及其代销网点办理。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办理后端申购业务的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
(1)前端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前端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
0.26%
100万元≤M<500万元
0.16%
500万元≤M<1000万元
0.04%
M≥1000万元
每笔1000元
非养老金客户前端申购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0.65%
100万元≤M<500万元
0.50%
500万元≤M<1000万元
0.20%
M≥1000万元
每笔1000元
(2)后端申购费率
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时,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
申购费率(%)
1年以下
0.8
1年—2年(含1年)
0.7
2年—3年(含2年)
0.2
3年以上(含3年)
0
(3)本基金申购费由基金管理人支配使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4)基金申购费用的计算公式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前端申购费率/(1+前端申购费率)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2、赎回费率
(1)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持有基金时间的递增而相应递减,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
赎回费率(%)
1年以下
0.5
1年—2年(含1年)
0.4
2年—3年(含2年)
0.1
3年以上(含3年)
0
(2)本基金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3)赎回费用中归入基金财产部分的比例为赎回费用总额的25%,其余部分作为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支出。
(4)基金赎回费用的计算公式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3、转换费
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本基金和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进行基金转换。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转换费率等具体规定详见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基金转换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3%,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和收费方式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3年11月28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投资组合报告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信息。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原有代销机构信息,增加了新增代销机构的概况。
5、在“八、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6、在“九、基金的业绩”部分,说明了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
7、在“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主要服务内容。
8、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以及其他应披露事项。
上述内容仅为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详细内容,可登录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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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来源上海证券报)点击进入【股友会】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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