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黄浦(600638,股吧)控股权争夺战白热化:
中科创系接连举牌新黄浦后,提出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改选董事会监事会的议案,此前公司以主体不符合要求为由回绝,而此次再提相关议案时,中科创要求海通证券(600837,股吧)出面,对主体不符合要求的理由进行了规避
本报记者 桂小笋
举牌方中科创要求改选新黄浦董事会的议案在沉寂一周后卷土重来。昨日晚间,新黄浦发布了一则公告,称在10月21日收到股东海通证券的书面函件,函件内容包括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改选董事会等事项。
海通证券此次发函至新黄浦,与上海市中科创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有关。10月1日时,公司曾公告称,收到股东深圳市中科创财富通网络金融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市中科创财富管理有限公司的书面函件,要求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改选董事会及监事会。不过,这项提议最终在10月14日的董事会中被否决,否决理由是“请求主体资格存有瑕疵”。而对比两次议案的差别可以看出,此次海通证券出面发函至新黄浦,是有针对性地规避了公司在10月14日否决提案时使用的“请求主体资格存有瑕疵”的理由,这是否意味着这场股权争夺战将因此出现转机?尚待观察。
两股东争相增持谋控股地位
按照新黄浦在今年3月4日发布的公告显示,上海市中科创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中科创财富通网络金融有限公司大笔增持新黄浦始于2013年,今年3月4日发布的公告显示,彼时,上海市中科创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中科创财富通网络金融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买入新黄浦占公司总股本的5.065%的股票。其中,上海市中科创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新黄浦占总股本2.074%的股票,深圳市中科创财富通网络金融有限公司持有新黄浦占公司总股本的2.991%的股票。
当时,对于大笔购入新黄浦股票的原因,公告的解释是“为了获取投资收益”,而且,当时的公告还提及,上海市中科创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深圳市中科创财富通网络金融有限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有意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不过,当时那份公告的持股变化明细表却显示,在2013年12月26日,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股份量就达到了5.077%。而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查阅新黄浦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3月4日间的公告却可以看出,在上述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到5.077%时,并未有相应的公告出现。
此后。中科创方面接连增持,数次举牌新黄浦,而新黄浦大股东不甘人后,也在今年连续增持,双方争夺控股权意图明显。
角逐董事会改选
事情出现转是在今年10月1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了中科创方面的函件,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改选董事会和监事会。
提出改选相关议案的同时,中科创方面还向上市公司推荐王平、王伟旭、许进、宿凯、何贤波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人选。
而随后的董事会中,新黄浦回绝了这些提议,理由是:认为中科创财富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中科创的本次请求存在主体资格瑕疵。
新黄浦认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的公司股东及持股明细,截至2014年9月28日(函件出具日),中科创财富持有公司5.93%的股份,上海中科创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14.06%股份。
根据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而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项下股票的股东权利应该由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包括提案、表决、配售股份的认购、请求分配投资收益等权利。新黄浦认为,中科创财富仅持有公司5.93%的股份,未达到10%;目前中科创财富及上海中科创提供的资料以及登记结算公司查询的股东持股情况,无法佐证上海中科创于2014年9月28日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股东权利的相关证明文件。中科创财富和上海中科创应当提供有效的持股证明文件,证明其具备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合格主体资格。深圳市中科创财富通网络金融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市中科创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不具备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适格主体资格。因此不同意组织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
沉默一周之后,海通证券以书面形式至函新黄浦,再次提出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的议案,并提出了候选人。而海通证券出面的原因,则与中科创方面有关:“上海市中科创财富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新黄浦14.06%的股份。根据上海市中科创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要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新黄浦董事会提出请求。”
对比两次提出改选议案的公告内容可知,此次中科创方面提出方案规避了上次新黄浦方面回绝议案时的理由,因此,新黄清能否再次回绝中科创方面的要求就充满了不确定性,对此,《证券日报》将继续给予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