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秘书长甄美薇昨日透露,在港推行证券无纸化的主体法律准备工作已进入最后阶段,主要内容涉及修订证券及期货条例、公司法及印花税条例等。
她表示,按照香港的现行法规,投资者的持股如果存放在香港中央结算公司,虽然可以通过非流动化方式转让股份且过程也不涉及纸张,但这些股份的法定拥有权实际属于中央结算公司而非投资者,情况并不理想;另外,香港的新股认购活动仍涉及有纸的实物申请。
甄美薇指出,由于港股投资者习惯于现行的方式,因此在推行证券无纸化的初期将设过渡期,即有纸及无纸证券交易并行,初步会由在港注册公司试行,未来会再研究扩展至在其他司法管辖区注册的公司;她同时预期,香港证监会将根据市场对证券无纸化接受程度来修订合理的交易收费水平。(吕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