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三泰电子,股票代码:002312)股票交易价格于2013年8月14日、8月15日、8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动期间,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公告之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等行为,同时承诺3个月内不再筹划同一事项。
2、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在2013半年度业绩修正公告中披露的公司业绩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
4、公司2013年上半年度不会进行利润分配。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六日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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