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澄清“异常”审批 推个股期权试点_证券要闻_顶尖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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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澄清“异常”审批 推个股期权试点

加入日期:2013-7-27 9: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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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释疑资产证券化 破产隔离非强制要求
  自3月15日《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下称《管理规定》)正式颁布实施以来,资产证券化(ABS)就成为券商业内的一个热门话题。
  但是,与行业内部热烈的讨论和迅速积累的项目储备相比,证监会在项目审批上的步伐却显得慢了不少,在审批时的倾向也让市场产生了担忧。昨日,证监会相关负责人针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多个方面解释了证监会目前的态度。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审核在正常进行中,截至目前,证监会共批准8家证券公司设立17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还有7个在审项目。
  《管理规定》对基础资产的内容做了比较大的扩张,基本覆盖了目前市场需求比较多的一些实体经济资产,主要收缩的则是有价证券再次作为资产证券化基础资产,下一步是否打开到有价证券再次证券化,要视市场情况而定。
  相较海外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国的特殊国情使得证监会对这类产品的监管有些新的规定和思路。
  一个重要的差异是券商的角色定位。在海外,券商只是作为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承销商出现,产品的风险由市场自行判断。但是,国内的券商是产品的管理人,需要承担管理责任。
  作为管理者,一旦ABS产品产生风险,券商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在券商内部,一直在讨论ABS产品是否需要采取破产保护和外部担保政策来防范风险。
  证监会负责人解释,能够成功完成产品设计的基础资产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债权类资产,一类是收益权类资产。这两类资产是否能实现真实销售和破产隔离有很大差异。
  其中,按照现有法律法规,债权类资产可以实现真实销售,做到破产隔离;但收益权类资产的相关收益比较依赖于原始权益人正常经营,与原始权益人难以完全独立,实施破产隔离存在一定的难度。
  从成熟市场来看,破产隔离的一个前提是产品的评级高于基础资产的评级。但在国内市场,很多原始权益人的主体评级已经不低于甚至高于产品评级,这类产品是否需要破产隔离和真实销售,在理论上不是必然要求。
  证监会并未对破产隔离做强制性要求,而是通过《管理规定》对该类资产的原始权益人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无重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等,避免由于原始权益人破产影响基础资产正常运行及资产支持证券的兑付。
  对于是否采用外部担保,证监会也并未要求必须有外部担保。而是允许管理人根据基础资产的特性和交易结构,选择采用结构分层、差额支付、外部担保、流动性补偿等多种方式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信用增级。(.第.一.财.经.日.报)

 

  证监会:尽快推出QDII2制度但无具体时间表
  对于市场各方关注的一些问题,证监会26日进行了回应。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下一步要出台专项法规保护投资者权益,向中小投资者倾斜。关于IPO重启问题近期已多次回应,没有新的变化。与此同时,他再次重申,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上市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推出QDII2制度
  目前没有具体时间表
  对于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制度(QDII2)何时推出的问题,新闻发言人表示,目前,个人投资者投资境外市场渠道比较单一,形式上我国居民仅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方式间接投资于海外资本市场。为进一步拓宽个人投资者对外投资渠道,证监会正在积极配合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就QDII2进行研究和沟通,计划尽快推出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制度,但还没有具体时间表。
  在今年6月签署的《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中,证监会允许台资金融机构以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方式投资大陆资本市场。投资额度考虑以1000亿元人民币为限。对于这项工作的最新进展,新闻发言人表示:对于台资金融机构参与RQFII试点,大陆方面将参照现有RQFII试点的相关法规,积极为落实上述承诺做好准备工作。
  出台专项法规
  保护投资者权益
  保护投资者权益,一直是证监会重点推进的一项工作。如今,这项工作又有了新的进展。
  “制定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专门政策是证监会近期的重点工作之一。近期,证监会组织专门力量系统梳理了境内外资本市场情况以及投资者保护相关法律制度、工作机制、实施效果等。”新闻发言人介绍。
  他同时透露,下一步,拟结合我国资本市场及投资者的实际情况,出台专项法规保护投资者权益。监管制度设计将进一步向投资者保护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倾斜,着力强化证券期货市场各方主体对投资者教育和保护的责任和义务,严格执法维护证券期货市场公平正义,加大力度推动完善有利于投资者维权的相关制度。
  券商资管业务
  风险基本可控
  为加强监管,督促证券公司依法合规经营,今年2月份,证监会部署证券公司现场检查,将资产管理业务列为检查重点。
  新闻发言人介绍,根据检查结果,结合日常监管、备案管理等情况,目前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体运作规范,风险基本可控,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严重损害客户权益问题,也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本实现单独建账,规范管理,每个资管产品与其投资资产一一对应,未发现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存在资金池业务问题。
  “但现场检查也发现证券公司在客户适当性管理、风险揭示、定向业务合作对象选择及合同责任约定、公司内部管控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及潜在风险。”新闻发言人说,为督促证券公司有效防范业务风险,促进资产管理业务健康发展,在3月份证监会下发《关于加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的通知》的基础上,7月19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关于规范证券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对银证合作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提出规范性要求,其中明确禁止开展“资金池”业务,旨在重申资产管理业务必须坚持每只资管产品、每个定向合同单独设置账户、独立核算、独立估值,每个资管产品、每个定向合同与其投资资产对应的监管要求,防止证券公司变相开展资金池业务,防范业务风险。(证券日报)

 

  港澳台居民A股开户数不及预期
  距离港澳台A股直通车开通已近4个月。证监会网站昨日发布消息,截至7月21日,境内港澳台居民开立A股账户热情较高,合计开立29815户;主要集中于港澳台居民聚集的东南沿海地区,广东、上海、福建、江苏四省市合计占全部港澳台开户总数的90.86%。
  回顾4个月前,港澳台A股直通车消息一出,业界一片叫好。当时有分析人士乐观估计,目前内地长期居住的45万港澳台人士中有三成将入市,按内地港澳台居民每年最多可从海外汇入最高5万美元的汇款计算,预计可为A股带来逾400亿元资金。然而按照证监会昨日公布的数据计算,目前进入A股市场的港澳台居民占比还不到7%,这还是在将沪深账户分别计算的情况下。而且港澳台居民已开立的A股账户中参与交易的还不到四成(11008户),期末持仓账户仅为9014户,占比刚过三成;其持股数为52478.86万股,持仓总市值约为41.60亿元。
  广州一家券商相关人士昨日接受信息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其公司此前专门针对港澳台居民投资A股的新业务向外界作了重点推广,还推出了专为港澳台客户开户的投资咨询,但除了首日反应较好外,之后3个多月都只有零星的港澳人士开户。近4个月来我们广州营业部开户数只有十几人,平均账户资金不到20万,和原本设想的有很大差距。
  在信息时报记者的采访中,从事投资港股5年以上的港澳投资者Alex和Hugo都没有开户买卖A股。而未开户的原因,一则因为A股的政策性影响难以把握,二是个人投资者缺少对冲机制,与外围股市的操作有较大区别,尚难适应。(信息时报 徐岚 黎志诚)

 

  解困小微企 证监会正在发力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周五透露正在从制度建设、人员储备、市场推广、组织培训等方面着手进行全国股转系统(即“新三板”)扩大试点的准备工作。据了解,新三板试点以来,虽然交易的企业家数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但由于投资门槛过高、融资功能薄弱,新三板吸引力仍不及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专家学者认为,新三板走向全国后,降低交易门槛或是必然举措。
  提高审查效率推向全国
  新三板试点将推向全国。在昨日召开的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表示,制度建设方面将从公司监管、定向发行、并购重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进行规则制定、修改,并研究简化行政许可安排,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新三板试点审查效率和透明度。在此基础上,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全国股转系统的试点具体方案,成熟后将及时向市场公布。
  最新数据显示,全国股转系统实有挂牌公司已达261家,挂牌公司总市值349.57亿元,平均市盈率为21.52倍。今年新增挂牌公司60家(其中新业务规则颁布以来有55家)。据悉,股转系统试点扩至全国的具体实施方案将于10月份发布。
  2012年8月3日,证监会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决定扩大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试点,首批扩大试点除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外,新增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津滨海高新区。
  此外,新三板试点扩容与国家扶助中小企业融资不谋而合。针对小微企业多层次、多样化的融资需求,政策方面加快培育和发展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构和民营金融服务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而新三板试点扩容就是多层次融资方法之一。
  新三板成“富人游戏”
  虽然目前新三板企业家数呈现快速增加态势,但新三板吸引力仍不及主板、中小板与创业板。目前新三板尚不能与动辄融资上千亿元的A股市场相提并论,融资功能不充分的市场对企业的吸引力有限。
  据统计,2012年以来,新三板挂牌公司定向发行28次,融资金额仅9亿元。另外,截至7月2日,今年以来新三板成交笔数为319笔,成交金额约2.6亿元,交投并不活跃。
  市场交投清淡,除了从成交额上能看出来外,还可以从新三板超低的年换手率上反映出来。统计显示,新三板2012年全年换手率仅为8.09%,而全部A股的年换手率却高达499.18%,前者仅是后者的1.62%。
  另外,交易门槛高也是新三板交易低迷的一大诱因。根据最新规定,个人投资者须有300万以上证券资产才可参与新三板交易,机构投资者也设500万元门槛。投资者的赚钱效应尚未形成,按规定参与新三板的投资者必须进行风险评估。虽然交易最低股数从之前的3万股/手,下降到1000股/手,但是由于成交量小,缺乏做市商等市场要素,参与进来的投资者特别是个人投资者十分有限。
  或降低门槛吸引场外资金
  交易门槛高、融资功能缺陷,如何才能攻破新三板交易的短板?有专家学者认为,新三板试点效应要推广、交易要活跃,降低准入门槛、加强融资功能是必要举措。
  西部证券场外市场部总经理程晓明认为,新三板的核心定位是更好地为高科技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其关键在于合理判定企业的估值问题。“新三板的交易要活跃,交易价格要合理,关键之处在于改革交易制度。目前,‘新三板’已初步有了做市商制度,能较好地解决高科技公司的估值问题,而A股实行的是集中竞价交易制度,因而这些公司转板的意义也不太大了。”
  对于个人投资者300万元的投资门槛,程晓明认为太高了,但为何会设置如此高的准入门槛,可能希望新三板能够在一个健康、稳妥的环境下推出。当新三板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候,这个门槛肯定会有所下降。
  金元证券三板业务总经理陈永飞则表示,“从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到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最大的担心是融资效果问题。”陈永飞说,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具备两大条件:一个条件是允许定向融资与挂牌同时进行,另外一个条件是要提高市场的活跃度,而这个问题将有望得到解决,因为制度已经对新三板做市商制度作了安排。
  另外,有新三板行业人士认为,在提高流动性方面还需要实行全国联网,如此可以增加场内资金的流动性。若此举付诸实践,对A股创业板将是利空。(投资快报 孙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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