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通报了《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等客户信息管理的规定》,以及个股期权试点、证券公司非现场开户和境内港澳台居民开户业务开展情况,并回答了记者关心的有关问题。
一、关于个股期权试点的有关情况
个股期权是海外市场成熟的产品,有利于丰富投资者的风险管理工具,活跃市场交易,扩展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市场效率和价格发现能力。从目前情况看,在我国开展个股期权试点的条件已基本成熟。同时,个股期权试点仍然面临市场炒作、操纵以及结算等方面风险。为切实防范风险,个股期权的标的选择应满足规模大、流动性好、波动性适中等标准,并有针对性地采用一系列风险控制制度安排。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展了个股期权的研究工作和模拟交易。我会也正在积极开展研究论证工作。
二、证券公司非现场开户和境内港澳台居民开户业务开展情况
证券公司非现场开户业务和为在境内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开立A股账户业务(以下简称“境内港澳台居民开户业务”)分别于3月25日和4月1日正式启动。目前,非现场开户业务开展顺畅,解决了部分投资者不便临柜开户的困难;境内港澳台居民开户热情较高,主要开户地区集中于港澳台居民聚集的东南沿海地区。
(一)证券公司非现场开户业务开展情况。截至7月21日,有71家证券公司开展了非现场开户业务,合计开立证券账户135007户。开户地区与开户证券公司相对集中,大型证券公司由于前期准备充分并占有技术优势,占据大部分业务量。开户数合计居前5位的地区为广东、深圳、江苏、河南、陕西,合计开立57758户,约占全部非现场开户数的42.78%。开户数居前10位的证券公司合计开立87013户,约占全部非现场开户数的64.45%。其中有17865户证券账户参与了A股交易,期末持仓账户为12438户,持股数为30294.13万股,持仓总市值约为25.36亿元。
(二)境内港澳台居民开户业务开展情况。截止7月21日,共有97家证券公司为港澳台居民开立了A股账户,合计开立29815户,广东(不含深圳)、深圳、上海、福建、江苏五省市合计开立27809户,占全部港澳台开户总数的的90.86%,开户数居前10位的证券公司合计开立19194户,约占全部港澳台居民开户数的64.4%。其中港澳台居民已开立的A股账户中有11008户参与了交易,期末持仓账户为9014户,持股数为52478.86万股,持仓总市值约为41.60亿元。
下一步,中国结算、证券业协会还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完善非现场开户业务的CA认证体系建设,增强公众和市场对非现场开户业务的认知度;同时做好对港澳台居民投资者教育工作,加快完善相关配套工作。
三、回答记者提问
问:关于资产证券化如何做到完全意义的破产隔离,是否需要担保?
答:根据我会3月15日发布的《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债权类资产,一类是收益权类资产。按照现有法律法规,债权类资产可以实现真实销售,做到破产隔离;收益权类资产,由于相关收益依赖于原始权益人正常经营,与原始权益人难以完全独立。为此,《规定》对该类资产的原始权益人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无重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等,避免由于原始权益人破产影响基础资产正常运行及资产支持证券的兑付。
为提升资产支持证券信用,降低资产证券化业务风险,我会允许管理人根据基础资产的特性和交易结构,选择采用结构分层、差额支付、外部担保、流动性补偿等多种方式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信用增级,并未要求必须有外部担保。
下一步,我会将大力推动证券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升证券公司利用资产证券化手段盘活存量资产、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国家产业结构升级转型。截至目前,我会共批准8家证券公司设立17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另有7个此类专项计划正在审核,我会将进一步提高审核效率,加快审批进度。
问:请介绍一下新三板扩大到全国的筹备工作情况,以及推出的时间表?
答:6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金融支持经济机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确定将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至全国。我会和相关方面正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从制度建设、人员储备、市场推广和组织培训等方面着手,积极做好进一步扩大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制度建设。在前期发布的市场制度规则体系的基础上,我们正组织有关方面抓紧制定或修订公司监管、定向发行、并购重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则,进一步完善市场制度规则体系。同时,按照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研究简化行政许可安排,优化审查工作流程,提高审查效率和透明度。二是人员储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正加大专业人才队伍储备,通过多种方式遴选人才,优化人员配置,优先保障扩大试点后的挂牌审查等业务工作需要。三是市场推广。我们正组织有关方面与地方政府、各地园区建立联系,及时调研各地推进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相关政策安排。同时,积极做好各地宣讲工作,介绍新三板市场业务规则和特色,并对重点企业进行走访或座谈,有针对性提供服务和解决问题。四是组织培训。我们正组织有关方面加大对主办券商等中介机构的专项培训,提高中介机构执业质量,动员中介机构积极做好扩大试点的相关准备工作。
目前,我会在积极做好上述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正按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研究制定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到全国的具体方案,待方案成熟后及时向市场公布。
问:此前证监会表示,已对增加1000亿元人民币专项额度用于台湾地区机构开展RQFII业务进行研究,请问最新进展情况如何?
答:在今年6月签署的《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中,我会允许台资金融机构以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方式投资大陆资本市场。投资额度考虑按1000亿元掌握。对于台资金融机构参与RQFII试点,大陆方面将参照现有RQFII试点的相关法规,积极为落实上述承诺做好准备工作。
问:关于切实保护好投资者权益,证监会下一步会否考虑出台整体性方案或一揽子的措施?
答:制定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专门政策是我会近期的重点工作之一。近期,我会组织专门力量系统梳理境内外资本市场情况以及投资者保护相关法律制度、工作机制、实施效果等。下一步,拟结合我国资本市场及投资者的实际情况,出台专项法规保护投资者权益。监管制度设计将进一步向投资者保护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倾斜,着力强化证券期货市场各方主体对投资者教育和保护的责任和义务,严格执法维护证券期货市场公平正义,加大力度推动完善有利于投资者维权的相关制度。
问: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制度有没有推出的计划或时间表?
答:目前,个人投资者投资境外市场渠道比较单一,形式上我国居民仅可通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方式间接投资于海外资本市场。为进一步拓宽个人投资者对外投资渠道,我会正在积极配合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就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制度(QDII2)进行研究和沟通,计划尽快推出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制度,但还没有具体时间表。
问:证券业协会关于规范银证合作定向业务的通知显示,资金池业务被全面禁止。请介绍一下此次券商现场检查中资金池业务情况以及规范的主要考虑?
答:为加强监管,督促证券公司依法合规经营,今年2月,我会部署证券公司现场检查,将资产管理业务列为检查重点。根据检查结果,结合日常监管、备案管理等情况,目前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体运作规范,风险基本可控,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严重损害客户权益问题,也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本实现单独建账,规范管理,每个资管产品与其投资资产一一对应,未发现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存在资金池业务问题。
但现场检查也发现证券公司在客户适当性管理、风险揭示、定向业务合作对象选择及合同责任约定、公司内部管控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及潜在风险。为督促证券公司有效防范业务风险,促进资产管理业务健康发展,在3月我会下发《关于加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的通知》的基础上,7月19日,证券业协会发布《关于规范证券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对银证合作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提出规范性要求,其中明确禁止开展“资金池”业务,旨在重申资产管理业务必须坚持每只资管产品、每个定向合同单独设置账户、独立核算、独立估值,每个资管产品、每个定向合同与其投资资产对应的监管要求,防止证券公司变相开展资金池业务,防范业务风险。
问:因被立案调查,光大证券(601788,股吧)此前已经获批的再融资计划是否有变?
答: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上市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指导意见吸收、修改的具体进展情况如何?业界预期重启IPO的时间点将被推迟,证监会能否给予明确回应?
答:近期已多次回应,没有新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