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4日至8月6日,福建保监局对泰康人寿福建分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员工王延军在该营销服务部担任电话销售专员期间,在电话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行为。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福建保监局决定对王延军减轻处罚,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