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6月13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3年6月18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5名董事在公司本部现场表决,4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参与竞买成都市CH24(252/211/242):2013-126号地块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2013年6月19日全资子公司成都荣盛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及法定程序参与了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以25,591.95万元取得成都市CH24(252/211/242):2013-126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上述地块的具体情况如下:
成都市CH24(252/211/242):2013-126号地块位于成华区新客站片区,该地块净用地面积17,717.93㎡(折合26.5769亩),其中出让面积14,217.92㎡(折合21.3269亩)。计入容积率的二类住宅用地面积≤56,871 ㎡(其中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比例≤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20%);计入容积率的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幼儿园):结合方案合理性确定。二类住宅用地建筑密度≤20%;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建筑密度:结合方案合理性确定。二类住宅用地绿地率≥25%;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绿地率≥30%。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商业用地期限40年,住宅用地期限70年。
成都荣盛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成都市国土资源局不存在关联关系。
备查文件:
成都市CH24(252/211/242):2013-126号地块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http://stock.sohu.com/20130622/n379535179.shtml stock.sohu.com false 中证网-中国证券报 http://epaper.cs.com.cn/html/2013-06/22/nw.D110000zgzqb_20130622_5-B009.htm?div=-1 report 1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