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13年6月14日上午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八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其森先生主持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09,400,795股,占总股本79.5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管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公司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赞成809,400,79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公司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赞成809,400,79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赞成809,400,79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公司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赞成809,400,79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赞成809,400,79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续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赞成809,400,79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确定董事薪酬、独立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赞成809,400,79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关于授权经营班子购买土地运作房地产项目的议案》,赞成 809,400,79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江日华律师、常晖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