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2008]38 号公告)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原则和有关要求,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商定,决定对本公司旗下国泰价值经典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和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九龙电力”(证券代码:600292)股票进行估值调整,自2013 年6 月13 日起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该股票的交易体现出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 年6 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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