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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推股权激励计划 “综合绩效”确定行权比例

加入日期:2013-4-9 10:19:46

  ⊙记者 陈旭 ○编辑 邱江

  阳光电源今日公布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此次激励计划提出了“综合绩效成绩”考核,其中的考核指标成为亮点之一。

  根据草案,阳光电源此次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1056万份,约占公司股本总额32256万股的3.27%。其中,首次授予权益956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6%;预留100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1%。公司还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28万份股票期权,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4%,其中首次授予478万份。

  此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0.28元,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5.32元。激励计划的对象包括公司财务总监李国俊及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人员,共计156人。

  阳光电源同时给出了此次激励计划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其一,2013年度至2015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目标值分别为9900万元、1.09亿元和1.19亿元;其二,以公司2012年度营业收入为基数,2013年度至2015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分别为20%、35%和50%。

  虽然业绩要求并不高,但是此次激励计划依旧有亮点可寻。阳光电源在计划中提出按照激励对象的“综合绩效成绩”确定其可行权额度比例,其中A等激励对象获得120%的可行权额度,B等、C等分别为100%和80%,D等的可行权额度则为0。综合绩效成绩包括净利润完成率、营业收入增长率和个人绩效成绩三个因素,权重分别为40%、30%和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编辑: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