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对公司发行的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三期债券进行了跟踪评级,具体结果为:
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公司发行的11永泰债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上年度跟踪评级维持为AA,本年度跟踪评级调增至AA+;
公司发行的12永泰01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
公司发行的12永泰02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AA+。
有关《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跟踪评级分析报告》及《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2年度)》、《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2年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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