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3-009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4月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3年4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光太先生召集,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公司三名监事收悉全套会议资料,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专项意见:
1、威海广泰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6,000万元(其中:高端空港装备及专用装备制造羊亭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15,000万元,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该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到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对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产生有益影响。
2、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未超过12个月。
3、威海广泰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4、作为威海广泰的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认为按公司现有计划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并对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产生有益影响。故同意威海广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程序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6,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4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0)。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款”集合理财计划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6个月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同时公司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金额及审批权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范围、期限、归口管理部门的确定及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落实能够降低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并按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专项意见:
威海广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款”集合理财计划理财产品,该项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款”集合理财计划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同时对威海广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也不存在影响。故同意威海广泰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并按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4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款”集合理财计划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1)。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监会、深交所的最新监管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部分修订。
修改后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3-010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运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5月17日“证监许可[2011]718号”文核准,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海广泰”)于2011年7月27日完成了公开增发工作,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其余部分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80,159 股,每股发行价格20.06元。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66,999,989.5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437,867,209.38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汇德”)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11年8月2日出具了(2011)汇所验字第4-00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
根据《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注:(1)2011年为项目投资的第一年(2)“国家空港地面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期为三年,第4年铺底流动资金投入使用(3)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仅是对拟投资项目的大体安排,其实际投入时间将按募集资金的实际进展情况作适当调整。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1年8月2日,募集资金净额为437,867,209.38元。2011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2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期限从2011年8月12日起到2012年2月11日止,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2011年8月12日使用2,2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11年8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2011年9月6日经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使用总额不超过21,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12年3月6日,公司把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2年3月27日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12年9月26日,公司把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2年10月25日经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13年3月22日,公司把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3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净额合计为28,349.76万元,余额明细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明细表
单位:万元
2)募投项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
依据上述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工程款项的支付进度安排,公司预计2013年二季度至2014年4月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约为8,000万元—10,000万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金额、期限及采取的措施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付款进度安排,目前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存在一段时间闲置,故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6,0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公司节省一定的财务费用。其中:公司使用高端空港装备及专用装备制造羊亭基地项目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5,000万元,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6,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使公司节省896万元以上(按银行平均5.60%的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支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度。
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等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为: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监事会发表意见为: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保荐机构关于此事项的专项意见为:
1)威海广泰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6,000万元(其中:高端空港装备及专用装备制造羊亭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15,000万元,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该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到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对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产生有益影响。
2)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未超过12个月。
3)威海广泰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4)作为威海广泰的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认为按公司现有计划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并对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产生有益影响。故同意威海广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程序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6,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出具的《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和《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3-011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
“蕴通财富·日增利款”集合理财计划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5月17日“证监许可[2011]718号”文核准,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海广泰”)于2011年7月27日完成了公开增发工作,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其余部分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80,159 股,每股发行价格20.06元。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66,999,989.5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437,867,209.38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汇德”)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11年8月2日出具了(2011)汇所验字第4-00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
根据《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注:(1)2011年为项目投资的第一年(2)“国家空港地面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期为三年,第4年铺底流动资金投入使用(3)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仅是对拟投资项目的大体安排,其实际投入时间将按募集资金的实际进展情况作适当调整。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3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募集资金净额合计为28,349.76万元,余额明细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明细表
单位:万元
3、募投项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及形成闲置的原因
依据上述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工程款项的支付进度安排,公司预计2013年二季度至2014年一季度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约为8,000万元—10,000万元。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6,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补充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帐户余额12,349.76万元。根据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预计,公司2013年10月底之前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因此,2013年10月底之前将会有约8,000万元以上的资金存在闲置。
三、公司内部决策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经过讨论,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6个月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
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该发行主体与我公司没有关联关系。
2、保本承诺
发行主体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为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款”集合理财计划提供保本说明。
3、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款”集合理财计划,该理财计划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6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主要条款:
(1)投资对象
本理财计划所募集的资金,主要投资于:国债、金融债、央票、高等级信用债等固定收益工具;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债券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
(2)投资比例
本理财计划各类资产投资额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固定收益工具投资比例为0%-50%,货币市场工具比例为40%-100%,其余投资品种比例不超过30%。
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前述投资比例暂时超出浮动区间且可能对客户预期收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交通银行将根据本协议约定向客户进行信息披露。交通银行有权单方面调整前述投资范围、品种或投资比例,并在执行前按本协议约定向客户进行信息披露。若客户不接受银行调整后的投资范围、品种或投资比例,可选择赎回本理财计划。
(3)投资策略。
本理财计划采用安全性、流动性优先,兼顾收益率的投资策略,在资产配置中较大比例配置流动性高、投资级别高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资产,通过组合管理实现稳健收益。
5、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之内有效。
6、购买额度
公司拟在6个月内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款”集合理财计划理财产品,即在6个月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7、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该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本金有充分保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理财产品收益率也会因此受市场波动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款”集合理财计划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为: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同时公司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金额及审批权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范围、期限、归口管理部门的确定及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落实能够降低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并按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监事会发表意见为: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能够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收益;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金额及审批权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监事会可以对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3、保荐机构关于此事项的专项意见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款”集合理财计划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同时对威海广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也不存在影响。故同意威海广泰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并按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出具的《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款”集合理财计划理财产品的专项意见》和《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款”集合理财计划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3-012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4月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3年4月9日上午9: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丽主持,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监事会认为: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款”集合理财计划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能够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收益;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金额及审批权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监事会可以对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4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0)、《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 款”集合理财计划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1)。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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