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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传媒回应“人在囧途”状告“泰囧”事件

加入日期:2013-3-5 0:07:28

  光线传媒(300251)3月4日晚间公告,公司”)关注到媒体报道“《人在囧途》片方武汉华旗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华旗)诉光线传媒不正当竞争及著作权侵权之诉”。

  据媒体报道称:武汉华旗认为公司“故意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暗示、明示两部片子是有关 系的,《人再囧途之泰囧》是《人在囧途》的升级版、第二部、续集等”,并将《泰囧》四家出品方: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北京影艺通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真乐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涉嫌“不正当竞争及著作权侵权”,并声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2013年3月4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停牌并就相关情况进行核查,针对媒体报道的相关文章内容公司作出如下说明:

  1、公司出品发行的《人再囧途之泰囧》是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拍摄和上映的原创影视作品,受国家法律保护。

  2、针对媒体报道的“关于《人在囧途》片方武汉华旗诉光线传媒不正当竞争及著作权侵权之诉”的相关内容,公司截至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此公告发布之日未收到任何有关此事的司法机关公文。针对相关报道,公司如收到有关司法机关公文,将及时公告。

  3、公司对武汉华旗单方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制造舆论,对公司进行不符合事实的恶意攻击之行为,公司保留对武汉华旗进行起诉之权利。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编辑: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