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9日说,对申请首次公开发行(IPO)企业的专项财务核查自查阶段将于3月31日结束,证监会相关部门将于4月份起开始对自查报告予以审核。
该负责人说,目前专项财务核查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各中介机构和发行人正在根据证监会的要求进行自查,并于3月31日之前提交自查报告,证监会正有条不紊地开展自查报告的接收工作。
这位负责人说,从4月份开始,证监会相关审核部门将对自查报告予以审核,发行部、创业板部和会计部将会同系统有关单位组成15个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对检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处理。
关于新股发行体制改革,该负责人说,证监会正继续研究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制定相关配套规则,继续做好新股发行核准有关工作。
该负责人同时介绍,证监会还将建立定期的新闻发布制度,在每周五下午闭市后召开新闻通气会和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