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3月19日专电(记者 王凯蕾)记者19日从广东省发改委获悉,广东出台《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计划到2015年,形成20万辆以上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并给予新能源汽车在办证“绿色通道”、税费减免等方面一揽子优惠措施。
据了解,规划确定的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电动汽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常规混合动力汽车等)和液化天然气(LNG)汽车等,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汽车产业转型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推进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开发和产业化。
截至2011年底,广东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近8000辆,其中电动汽车超过3600辆,LNG汽车超过4000辆,电动汽车中纯电动公交车322辆,纯电动出租车300辆,应用规模世界领先。
为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广东制定了一揽子优惠措施:要求珠江三角洲地区更新或新增的公交车采用新能源汽车,市政、邮政等行业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出租行业视条件逐步推广新能源汽车,鼓励城际、机场客运车辆应用新能源汽车。推动各级政府及公共机构逐年加大新能源汽车采购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
为创造新能源汽车更好的使用环境,规划要求各地开设新能源汽车办证“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新能源汽车的注册登记、年检等业务;研究纯电动汽车路桥通行费、停车费等费用减免措施;研究探索在城市公共停车场、市政道路停车场和部分繁华商业区划出一定比例或开设专用停车位,优先用于停放电动汽车,并出台优先停车的具体办法;各地在实施限号行驶、牌照额度拍卖、购车配额指标等措施时,应对新能源汽车区别对待等。
此外,广东还将出台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的实施细则,将列入国家公告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并在车辆定编和资金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同时,实施新能源汽车补助制度,鼓励和支持示范城市对本市公共服务领域应用新能源汽车以及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
作者:王凯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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