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拟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煤业资产事宜,并就有关事项进行现场调研和向相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方案论证,公司已于2013年2月20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申请公司股票自2013年2月20日起连续停牌,并于2013年2月27日、3月6日发布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目前,公司及聘请的中介机构正在进行现场尽职调查,有关方案正在论证和拟定中,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公司及相关各方将加快工作进度,全力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相关煤业资产的各项工作。为了充分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预案披露的全面与完整,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公告一次进展情况,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