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青龙寺煤矿项目、郭家湾煤矿项目分别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批复(批复文号分别是发改能源〔2013〕2359号、2362号)。
批复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一)为推进神东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调整煤炭产业结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意建设青龙寺煤矿项目、郭家湾煤矿项目(合称项目)。
(二)项目单位为本公司控股50.10%的子公司榆林神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榆林神华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为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
(三)青龙寺煤矿项目矿井建设规模300万吨/年,配套建设500万吨/年的选煤厂及铁路专用线。青龙寺煤矿项目总投资30.78亿元(不含矿业权费用)。其中资本金12.31亿元,由榆林神华公司股东按持股比例出资;其余所需资金以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四)郭家湾煤矿项目矿井建设规模800万吨/年,配套建设1000万吨/年的选煤厂及铁路专用线。郭家湾煤矿项目总投资46.27亿元(不含矿业权费用)。其中资本金14.03亿元,由榆林神华公司股东按持股比例出资;其余所需资金以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五)项目应当节约和集约用地,提高资源回收率,加强矿井水和煤矸石等资源综合利用,做好环境保护,保障矿井建设和生产期间安全。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13年12月2日来源证券时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