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告显示,泰达股份二级控股子公司大连泰达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大连泰达”,公司持有51%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大连泰达85%的股权)于1 1月25日下午五时许收到大连市甘井子区财政局下发的《关于下达大连泰达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财政补贴资金指标的通知》。同日,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办事处亦向大连泰达发出《关于落实大连泰达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
根据通知显示,鉴于大连泰达公司在甘井子区的前期开发支持性投入,以及产业策划、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等方面的直接投入,有力推动了甘井子区发展建设,区政府现下达大连泰达财政补贴资金指标3.54亿元,此款通过营城子街道办事处支付给大连泰达。
泰达股份表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上述政府财政补贴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将于2013年度一次性将该笔款项由其他应付款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该笔收益扣除企业所得税后预计产生净利润为26536万元,根据公司所持股权比例,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03万元。
有了解泰达股份的人士告诉中国证券网记者,如果上述1.15亿元净利润能够在今年顺利确认,对于经营不善的泰达股份可谓是“及时雨”。
根据泰达股份三季报显示,公司今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亏损7990万元,扣非净利润为亏损8799万元;而泰达股份2012年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分别为亏损1.96亿元和亏损2.14亿元。
2012年是泰达股份重组上市以来出现的首次亏损,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主业不清晰。公司相关人士此前对记者表示,2013年公司要加强资产整合的力度,对于作为主业的进取型产业要大力发展;对于具有稳定盈利和具有股权增值潜力的持有性产业要予以持有,并伺机进行整合;对于资产规模小、效益差的产业要做为退出型产业坚决予以退出,明确主业,集中优势兵力做实做强主业。
但是,泰达股份在2013年的经营过程中,并未实现上述“雄心壮志”。公司曾在2012年底试图出售其下属子公司泰达环保,拟收购方为京城控股。但是由于在6个月有效期内未能取得实质进展,泰达股份不得不在今年5月终止出售。
前述了解泰达股份的人士直言,公司在今年并未在整合资产方面体现出明显进展,因此这笔1.15亿元的补贴则显得非常珍贵,基本可以让公司避免被ST。
根据泰达股份的公告,公司股票将于11月27日复牌。
作者: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