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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宁践行“创业板最贵离婚”神州泰岳4日蒸发15亿

加入日期:2013-10-21 8:01:04

  神州泰岳(300002.SZ)董事长王宁近日因离婚被前妻分走近15亿元股权,刷新了创业板上市公司高管离婚的财产分割记录,被媒体称为“创业板最贵离婚”。

  不仅“分手费”贵,公告发出后神州泰岳股价连续承压,也让王宁的账面市值损失了不少。公告前一个交易日(即10月11日)神州泰岳收盘价为34.55元,截至10月17日收盘跌至32.1元,按总股本61341.39万股计,仅四天,公司市值累计蒸发了超过15亿元,王宁本人持有的股份市值也减少1亿元。

  不过10月18日,神州泰岳股价盘中频频触及涨停,当日收于35元(涨9%),或因前一交易日公司发布了预计增速的利好消息。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芳律师认为,上市公司高管可通过设立家族信托、上市前夫妻签订财产协议未雨绸缪,甚至事后制造和平分手迹象等方式,减少婚变给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

  财产权和表决权分离

  10月12日,神州泰岳发布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因为婚姻关系解除,根据王宁与前妻安梅达成的关于离婚事宜的有关财产分割的约定,王宁将其持有的神州泰岳的股份的50%(即4226万股)分割过户至安梅名下。

  熟悉王宁的知情人士向本报透露,王宁现年52岁,安梅是他的“发妻”,两人结婚已20多年,早在2011年已离婚。神州泰岳的公告也显示,股权分割是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1)海民初字第22601号的《民事调解书》以及执行和解协议书进行的。

  王宁自2001年5月至今担任神州泰岳公司董事长,此外还兼任北京启天同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知情人士透露,王宁还持有部分这家公司的股权,不过离婚时这家公司的股份并没有分割,而是王宁保留所持全部股权,但给安梅2000多万元作为补偿。不过对此说法,记者无法联系上王宁及安梅进行核实。

  本次股份分割过户前,王宁持有神州泰岳约8453万股,占股份总额的13.78%,与公司总经理李力并列第一大股东。分割过户后,王宁和安梅各持有神州泰岳422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89%,并列第三大股东(董事奇强以7.22%持股跃升至第二大股东)。

  同时,安梅承诺其所取得的上述股票在王宁任职神州泰岳董事、监事或高管期间,每年可减持份额为其所持股份余额的25%,并将上述股票所对应的表决权,自愿无偿委托给王宁代为行使。

  将股票的所有权与表决权“分离操作”,王芳认为各取所需,法律上是允许这么做的。很多上市公司高管离婚案亦如此操作。作为非股东的配偶,更在意的是股权对应的财产权,而不是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在王芳看来,这是共赢的做法。“保持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这对上市公司的业绩、未来经营发展都有好处。即便已经离婚,夫妻双方在这方面也有共同利益。如果公司因为他们离婚或者其他的事情受到影响,业绩不好,市值下跌,前妻的财产也会受到影响。”

  “夫妻财产契约+现金类家族信托”组合

  离婚如此“昂贵”,想必会让很多上市公司高管头疼不已。对于高管婚变造成的上市公司股票市值“蒸发”,三种不同的情况可选择不同规避方式,未雨绸缪为最高境界。

  首先,对于境外上市公司,王芳建议通过家族信托防止股权的分割。典型的案例是龙湖地产。

  龙湖地产于2009年11月在香港上市,但早在2007年吴亚军和蔡奎就分别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了两家名为CharmT alent和Precious Full的公司,分别持有龙湖地产58.59%和39.06%的股份。

  2008年6月,吴亚军将CharmT alent股权转让给汇丰国际信托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全资子公司Silver Sea。蔡奎通过同样的方式将Precious Full全部已发行股本转让给同样背景的Silverland。

  龙湖地产招股书显示,Silver Sea和Silverland成为龙湖地产的直接控股股东,吴蔡二人不再直接持有龙湖地产,但通过吴氏家族信托和蔡氏家族信托分别控制龙湖地产46.9%和31.3%股权。

  二人所持上市公司股权已全权委托给信托公司,不再属于夫妻个人。离婚对上市公司自然也不造成影响。

  再者,对于境内上市公司,目前还无法将上市公司股份作为信托资产来设立家族信托。要规避这种风险,王芳建议采用“夫妻财产契约+现金类家族信托”的配套方案。“夫妻财产契约”是指,夫妻双方在公司上市前签订财产契约,约定股份归一方所有,给予另一方现金补偿;“现金类家族信托”则是把现金类资产作为家族信托资产,同时将非股东配偶作为信托架构受益人,并将这类信托设为不可撤销信托。

  比如,夫妻协议约定把上市公司的股份归丈夫所有,丈夫可以拿出一笔钱来补偿妻子,也可以拿出一笔钱在信托公司设立一个中国境内民事他益信托。丈夫作为信托架构的委托人,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妻子作为信托受益人。这样组合操作,一旦婚变,既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份被分割,妻子每年有固定的收益也更安心。

  最后一种情况是,上市公司高管拿不出钱来做家族信托,离婚时只能分割股权。王芳认为,“唯一的办法就是,他们俩对外要表现得特别和睦,给公众留下一个和平分手的迹象。双方的股权分割协议如果关起门来自行协商、自愿履行,而不是通过打离婚诉讼让法院来强制分割财产,这样也能减少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编辑: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