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泰囧》票房被缩水,光线传媒(300251.SZ)上亿净利失踪”的媒体报道,光线传媒1月23日晚发布澄清公告称,公司电影业务的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存在媒体报道中票房缩水、利润失踪情况。
对于截至2012年底《泰囧》累计票房已达10.05亿元的报道,公司认为其与实际收到的结算单有差异。公司指出,票房收入首先需缴纳5%的电影基金,3.3%的营业税,截至2012年末,公司已经收到的票房结算单金额为9.84亿元,2012年确认的票房分账收入约为3.7亿元。截至1月22日,《泰囧》票房已经达到12.4亿,总的票房分账收入约为4.65亿元,该影片的票房分账收入会分别在2012年度和2013年度确认。
公司表示,该影片虽为中等规模制作电影,但是由于后期宣发成本较高,投资加宣发的成本远高于3000万元。此外,根据与导演团队及其他相关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导演团队及其他相关方享有本片10%的股份,并根据票房对主创有适当奖励。
另外,公司虽然在2012年12月31日前确认该影片票房分账收入,但是款项并没有收回,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做为应收账款需提取坏账准备。同时,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
根据光线传媒1月17日晚发布的2012年度业绩预告,受《泰囧》票房大热等因素影响,公司2012年预计实现净利润2.81亿元至3.16亿元,同比增60%至80%。
光线传媒23日报收30.81元,下跌3.84%。
(第一财讯 陈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