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比较/制图
见习记者 缪媛
在昨日召开的鄂武商A股东大会上,因有股东认为拟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低于证监会的标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未获通过。
表决结果显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有32名,对该议案投赞成票的比例为62.55%;共有1.26
亿股对该议案投了反对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37.45%。因赞成票没有达到特别决议所要求的2/3标准,该议案未获通过。
据参与计票的个人投资者透露,银泰、工银瑞信和另一家基金公司对该议案投了反对票。公开信息显示,早在该议案进行董事会表决时,作为董事的银泰百货总裁陈晓东就投了弃权票。
股东大会结束后,有基金代表向董事会秘书李轩表示,议案的分红政策低于证监会的标准,因此基金授权她投反对票。该基金代表称,证监会在《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里面写明,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而本次议案是“最近五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五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0%”。对此,李轩解释说,这并非强制性规定。
记者就此采访了几名其他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他们认为,上市公司通常会根据证监会的指导标准制定分红政策,虽然鄂武商A设定的最低分红标准低于有关规定,但如果分红议案获得了股东大会通过,仍受法律保护。
作者:缪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