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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楼议案获高票通过兴业银行详解投资者质疑

加入日期:2012-8-29 10:27:45

  证券时报记者 朱中伟

  近日,兴业银行斥资在上海和福州两地购置、建设办公楼的计划在业界引起了广泛关注。昨日召开的该行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结果显示,包括“关于在上海陆家嘴金融中心区购置营业办公大楼”和“关于建设福州总部营业办公大楼”在内的4个议 案均以98%以上的赞同率获得审议通过。

  会后,兴业银行董事、董事会秘书唐斌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该行尊重投资者的利益诉求,但相关议案是银行未来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与股东利益是根本一致的。

  对投资者提出的“用购楼款回购并注销公司股票”事宜,唐斌表示,回购股票有违银行当前发展,程序上也不可行。

  如果用50亿元购买自用办公楼,从资产负债表角度看,这50亿元无论是买楼前所在的“现金”科目,还是大楼交付前所在的“在建工程”科目或大楼交付后所在的“固定资产”科目,都只是同一笔资产在不同资产科目里的转移并不影响其资本占用,对当期资本充足率没有任何影响。

  但如果将50亿元现金用来回购公司股票,则会使得公司“股东权益”项下的“股本”和“资本公积”合计减少50亿元,也即减少一级资本50亿元。按当前8%的一级资本充足率计算,将减少大约625亿元风险资产,相当于兴业银行上半年新增信贷投放的84%。从当前稳增长、急需信贷资金和求生存满足资本监管的最低要求两方面看,回购主张并不可行。

  此外从操作程序上看,兴业银行定向增发方案已获股东大会通过。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不得发行新股。换言之,兴业银行在定增阶段不能回购股票。

  兴业银行拟购置的办公大楼之一位于陆家嘴金融中心区二期,是上海市中心沿黄浦江的最后一块整体开发项目,多家金融机构竞买。受政策支持,兴业银行得以以低于行情的价格在此区域购置营业办公大楼,将更加贴近金融市场,有利于及时获取市场资讯和同业交流。

  作者:朱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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