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承诺注入的资产详情,公司未曾提及,而在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6年里,公司的净利润却在逐年下滑
本报记者 桂小笋
由于股改承诺时“注入优质资产”一项时过6年却不见下文,红阳能源7月26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18日收到证监会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要求对该事项
进行说明。
注入资产传闻不断
资料显示,红阳能源的控股股东沈阳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在2006年7月公司股改时承诺“为促进金帝建设做大做强,有效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沈煤集团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适时向金帝建设注入优质资产”。但截至目前,该承诺事项尚未履行完毕。
鉴于此种状况,辽宁证监局要求红阳能源及其控股股东沈煤集团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对上述承诺事项的有关情况、未履行完毕的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整改措施作出公开说明。
对此,红阳能源称,经向控股股东沈煤集团进行转达,沈煤集团表示,关于对红阳能源股改期间所做的五个方面的相关承诺,除目前正在运筹的上述承诺事项外,其他关于三年利润不低于2100万元的承诺,帮助红阳能源解决不低于6000万元账面或有负债的承诺等都已经按期履行完毕。目前沈煤集团已经责成有关领导和专门人员具体负责落实向红阳能源注入优质资产的承诺,沈煤集团将加快相应资产的整合,努力创造条件,力争用两年时间完成相关承诺。
虽然承诺事项6年未动过,但是,在此期间公司关于此方面的消息不断传出,由此引得股价数度大涨。
净利润逐年下滑
红阳能源原名辽宁金帝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登陆A股,2006年7月,沈煤集团与上市公司签署《资产置换协议》,公司主营等基本面由此变更。
而在当年的公告中,沈煤集团关于注放资产的承诺称“沈煤集团同意依法将沈煤集团相关优质资产通过置换投入金帝建设以作为股权分置改革对价,以此获得所有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金帝建设的非流通股股份的流通权”。对于注入资产的详情,并未透露。
最近的年报显示,红阳能源业务主要有三部分组成,分别是发电业务、供暖业务及蒸汽业务,其中,发电业务虽然营收比重较大,但营业利润率并不高,仅为1.75%,而另两项营业利润率则高达31.6%和43.98%。
主要子公司情况明细显示,红阳能源旗下,仅有一家全资子公司,即灯塔市红阳热电有限公司,年内净利润为1916万元。而红阳能源当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665万元,对比可以看出,所有利润均由上述子公司贡献。
单一的营业现状使得许多投资者对此颇为担忧,如果上述子公司有任何波折,都将使得上市公司的状况牵一发而动全身。
事实上,这种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弊端已有所显示,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近年来红阳能源的净利润呈现逐年下降之势,2007年,公司净利润约为6698万元,2008年则大降65.91%,约为2283万元;2009年净利润约为2457万元,2010年则下降至1989万元,至2011年进一步降至1522元,而2012年一季度,净利润较往年同期下降47.17%,约为8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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