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产丽星(002243)2月6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丽盈塑料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增城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广州丽盈已按增城法院民事调解书的约定支付工程余款及诉讼保全费,由于本案是经增城法院调解结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来的165180元变更为8259 0元,该费用广州丽盈已支付完毕。汕头市龙华建筑总公司也已按民事调解书的约定配合广州丽盈到建设部门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及提供款项发票。 鉴于广州丽盈和汕头龙华双方均已按法院调解书中约定内容相互履行各自义务,法院裁定与本案相关的查封均予以解除,广州丽盈位于增城市增江街东区高科技工业基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于2012年2月2日解除查封。此外,法院同时也裁定解除对多名担保人的多处房产及车辆的查封。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责任编辑:林银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