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高电气(600312)2月24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日前收到由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河南省2011年度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效期自2011年 10月28日起3年。 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公司将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继续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缴纳的优惠政策。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责任编辑:王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