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在融资渠道的拓展上又取得了新进展。昨日,证监会修改并发布了新《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办法》,新规不仅拓展了券商发行次级债的品种,还将认购券商次级债的投资门槛大幅降低,同时,券商次级债的流通性也得到很好的拓展。
根据证监会新修改的《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办法》,品种方面,新规缩短了长期次级债的期限,放宽了长期次级债计入净资本的限制,规定一年以上的次级债为长期次级债。投资门槛方面,新规扩大了证券公司次级债的机构投资者范围。除了原本规定的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的法人或投资组织外,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及其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以及企业法人和合伙企业都可投资券商的次级债。其中企业法人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实缴出资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流通环境方面,新规允许证券公司发行的次级债依法在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市场或其他证监会认可的场所发行、转让。
分析人士认为,从上述新规的变化不难看出,券商在次级债发行方面所遇到的阻碍将得到有效解决,此举有利于畅通券商次级债融资渠道。今年下半年以来,券商创新成为行业的热门话题,在券商创新大会之后,证监会先后对券商业务进行了一系列的松绑,并承诺拓展券商的融资渠道,以加快券商的发展。